2015年,一波波霧霾來襲,北上廣紛紛中招,深陷霾伏。媒體呼吁:縱然霧霾散去,反思不能散去。
放眼海外,曾是霧霾肆虐“重災區”的倫敦,早已甩掉“霧都”帽子。外界一直好奇,倫敦何以擺脫霧霾,華麗轉身?除了頒布多部法律來治理污染,時間和耐心也是必要的。倫敦用了70多年才最終戰勝了霧霾。
“霧都”前世今生
今年11月,哈佛大學出版社推出新書《倫敦霧:傳記》。作者科頓以生動的筆觸描述了倫敦霧這一工業時代奇特城市景象的“美麗”和危險,以及其對文化和人們認知的持久影響。
霧霾改變了倫敦的城市生活,模糊了道德和社會邊界,而它也成了藝術家的“禮物”。“在城市邊緣地帶,霧是深黃色,靠里一點兒是棕色的,再靠里一點兒,棕色再深一些,再靠里,又再深一點兒,直到商業區的中心地帶,霧是赭黑色的。”這是作家狄更斯的描寫。在印象派大師莫奈的代表作《日出·印象》中,倫敦的霧是光怪陸離的淡紫色,霧中,一輪紅日拖著一縷橙黃色的波光緩緩升起,近處的小船,遠處的港口在一片朦朧中若隱若現……
事實上,早在中世紀,倫敦就開始出現煤煙污染大氣的問題。英國國會專門頒布法令:國會開會期間禁止工匠使用煤炭。
工業革命的興起讓倫敦發展邁上快車道。由于當時工廠多建在市內,加之居民家庭爭相燒煤取暖,煤煙排放量暴增。煙塵與霧混合變成黃黑色,常在倫敦上空籠罩多日不散,形成“烏黑的、渾黃的、絳紫的,以致辛辣的、嗆人的”倫敦霧。1853年,《泰晤士報》寫道,倫敦霧霾“將人類的咽喉變成病怏怏的煙囪”。1921年,倫敦每立方英寸樣本的空氣中含有34萬煤煙顆粒。
“霧霾折射出的人性被商業利益所戰勝。從倫敦東部貧民區蔓延至全城的驚恐,就像城市良心上的一個污點。因為經常刮西風,所以住在倫敦東邊的人要承擔更多風險。有錢人紛紛搬家,東部成了下層階級居住的所在。”科頓感嘆。
1937年12月,切爾西主場迎戰查爾頓,比賽因霧霾提前終止,查爾頓門將巴特拉姆毫不知情,一直留在場上守門,直到工作人員鎖門時發現了他。即使發生了這種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煙塵彌漫對那個時代的不少人來說,是進步、成功和經濟繁榮的標志。一位企業家甚至驕傲地表示:“煙囪是工業圣壇上的香火,在我看來非常美麗。它顯示出人類正將自然無意識的力量,轉換為讓人類舒適的力量。”
但是人類終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悲劇也終于悄悄到來。1952年12月5日開始,倫敦連續數日寂靜無風。煤炭燃燒產生的氣體與污染物被厚厚的云層蓋住,引發了連續數日的大霧天氣,能見度只有幾米。“當時的霧非常大,家長們都被建議不要送孩子上學,因為很可能在路上走失”。倫敦前市長利文斯通回憶。
這場前所未有的大霧霾,五天后才逐漸散去,導致1.2萬人死亡,全球震驚。 倫敦大霧期間,平均每天排放1000噸煙霧顆粒、2000噸二氧化碳、140噸鹽酸、12噸氟化物以及370噸二氧化硫,它們最終轉化成800噸硫酸,也是造成污染最大的罪魁禍首。數據表明,死亡高峰與二氧化硫及煙塵的濃霧高峰基本一致。如日全食般的黑暗,血的沉痛教訓,震撼無數英國人的心。
危機也是轉機!英國舉國上下痛定思痛,以壯士斷腕的決心,向霧霾全面“宣戰”。英國官方祭出利器:制定嚴格的法律法規,鐵腕治霾絕不手軟。
織密法網 依法治霾
為了避免悲劇再次發生,1953年英國政府成立了由比佛爵士領導的委員會,專門調查霧霾事件的成因并制定應對方案。在比佛委員會的推動下,1956年英國出臺《清潔空氣法》,學界公認這是全球首部空氣污染治理法案。
新法催生了包括清潔空氣委員會、環保局在內的監管機構,并首次規定大規模改造倫敦市民傳統爐灶,減少煤炭用量;冬季采取集中供暖;在城市里設立無煙區,禁止使用產生煙霧的燃料;煤煙污染的大戶——發電廠和重工業設施強制遷往郊區。法律獎懲分明,爐灶改造的合理費用,地方政府補貼至少七成;而對違反條例的人員,則依情節處以10到100英鎊罰款或最高3個月監禁。 1960年,倫敦二氧化硫和黑煙濃度分別下降20.9%、43.6%,初見成效。
為進一步控制工廠排污,1956年英國政府制定《制堿等工廠法》。法律規定,所有工廠每年必須對有污染的生產工藝進行一次登記。同時規定登記條件,只有采用了可長期防止有害氣體排放設施的工藝才有登記資格,登記后的工藝,生產過程中不得排放黑煙。
為了解決城市人口和工業企業過于集中,而給市區帶來大氣污染等問題,倫敦于上世紀60年代興建3座衛星城。政府利用稅收等經濟政策,積極鼓勵企業和市民外遷。數年間,新城企業由原來的823家,增加到2558家;新城的人口總數也由原來的45萬增至136萬。
1968年英國頒布新《清潔空氣法案》,要求工業企業建造高大的煙囪,加強疏散大氣污染物。1974年出臺《空氣污染控制法案》,規定工業燃料含硫上限。這一階段最核心的措施,就是大幅擴大了煙塵控制區范圍。1976年,大倫敦地區煙塵控制區覆蓋率達到90%。1975年倫敦霧霾天減少到了15天,1980年降到5天。
1980年之后,倫敦大氣治理的重點,從控制燃煤開始逐步轉向機動車污染控制。一系列法案相繼出臺,如《汽車燃料法》(1981年)、《空氣質量標準》(1989年)、《環境保護法》(1990年)、《道路車輛監管法》(1991年)、《清潔空氣法》(1993年)、《環境法》(1995年)、《國家空氣質量戰略》(1997年)、《大倫敦政府法》(1999)、《污染預防和控制法》(1999年)。
全民參與 人人有責
改善空氣質量離不開全民的參與和支持,這一點或許才是倫敦治霾的成功秘訣。
英國公民社會自主性強,媒體、環保組織動員民眾,全方位監督政府施政無死角。政府在治理霧霾上稍有疏失,反對黨、環保組織、媒體往往群起而攻之,批評起來毫不留情。2012年7月,《星期日泰晤士報》引述環保組織“清潔倫敦空氣”所作的調查報告,質疑倫敦市政府只在監測點附近大灑化學溶劑,借以美化空氣污染指數。
值得一提的是,英國公民依據《信息自由法》,有權向官方環保部門直接索取相關數據,法律嚴格保障公民知情權,官方無法壟斷也不能拒絕公開關鍵的環境信息。英國政府開設的“英國空氣質量檔案”網站、民間組織與倫敦國王學院環保組織合作開設的“倫敦空氣質量網絡”均發布倫敦地區實時空氣質量數據。再高級的政府官員,也不敢指責民間監測組織“非法”“違規”“不科學”。英國是最早將空氣治理信息向民眾實時通報的國家,政府有義務向市民發布倫敦實時空氣質量數據以及各污染物每小時的濃度和一周趨勢圖。
人人都是治理霧霾的踐行者理念,深入人心。各大高校、環保組織與媒體多方聯手,形成合力。倫敦國王學院、蓋伊醫院與圣托馬斯醫院聯合組建的國民健康保險制度基金會主辦“如何降低空氣污染對個人影響”的研討會,探討每位倫敦市民如何從自身做起改善空氣質量。
2003年起,倫敦市政府對進入市中心的私家車征收“擁堵費”。2007年,倫敦公布《交通2025》方案,嚴格限制私家車進入倫敦,計劃在20年內減少9%的私家車流量,降低12%的廢氣排放。在嚴格的法令和有效的懲處措施下,每天進入塞車收費區域的車輛數目減少了6萬輛,廢氣排放降低了12%。越來越多的人自覺選擇乘坐公共汽車和地鐵出行。
倫敦市長約翰遜就是“綠色交通”的倡導者,他堅持每天騎自行車上下班。2008年他首倡自行車“旗艦計劃”,內容包括開通巴克利自行車高速公路,實行自行車租車計劃等一系列措施,方便自行車出行。倫敦自行車運動協會估計,每天有55萬市民騎自行車出行,帶著折疊自行車坐地鐵、乘火車的人,比比皆是,連航空公司也開辟空中托運自行車服務的通道。
12月18日,英國最后一家煤礦正式關閉。始于三百年前工業革命時期的英國煤礦業吹響熄燈號!靠煤起家的英國,徹底與煤炭產業告別。路透社指出:“過去10年,煤炭已經被視為最骯臟、污染最嚴重的化石燃料。淘汰煤炭作為能源來源成為氣候活動家和公共衛生專業人士的首要目標。”英國政府宣布2025年將關閉所有燃煤電廠,徹底轉入“后煤炭經濟”。
“霧都倫敦已不復存在。”從1952到2015年,倫敦用70多年化身“綠色花園城市”,榮登吸引全球游客最多的城市之冠。
作者為中國政法大學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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