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昆明12月24日電 云南省迪慶州紀委24日發布消息,通報州內三名官員嚴重違紀問題,迪慶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向勇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迪慶州林業局黨委書記、局長吳正武因嚴重違紀受到處分,香格里拉市政協主席汪國忠因嚴重違紀受到處分。
2007年至2013年,李向勇在擔任香格里拉市松贊林寺管理局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33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并涉嫌犯罪。經迪慶州紀委、迪慶州監察局研究,報迪慶州委批準,給予李向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08年4月至5月,吳正武在擔任迪慶州林業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違反廉潔自律規定,違規收受禮金,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經迪慶州紀委研究,報迪慶州委批準,給予吳正武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州林業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
2008年至2012年,汪國忠在擔任香格里拉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經迪慶州紀委研究,報迪慶州委批準,給予汪國忠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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