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多家銀行證實,銀監會近日向多家商業銀行發出窗口通知,監管部門將依法撤回這些銀行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備案資格。銀監會方面昨天并未對此公開回應。
據了解,自今年6月監管層對私募基金業務(PE)開閘后,截至目前已有光大銀行、平安銀行及浙商銀行等17家商業銀行在基金業協會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此之前,商業銀行只能作為私募基金代銷方,加之銀行資金不允許投資于境內二級市場、不得投資于未上市企業股權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或交易的股份的限制,商業銀行的投資行為過于狹窄,在依靠息差的傳統借貸業務獲利減少的背景下,銀行只有提升中間業務收入來彌補盈利下滑。
而獲得私募牌照意味著銀行可以布局私募資管領域,開展證券、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等私募基金管理業務。但我國目前現行的分業經營態勢以及《商業銀行法》對于商業銀行投資于非自用不動產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的明令禁止,成為商業銀行與私募基金之間無法逾越的鴻溝。
也就是說,基金業協會雖然對商業銀行申請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持開放態度,但該種形式并不符合《商業銀行法》,因此,今年6月以來,并沒有一家銀行發行相關產品。
一位股份制銀行工作人員接受京華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其實嚴格意義上說不算‘撤銷’,因為銀行是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進行了備案,但是并沒有真正開展該業務,具體的資質還是需要銀監會來核準。”
中國社科院金融重點研究室主任曾剛昨天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商業銀行開展直投業務的方向是正確的,但這樣的備案申請違反《商業銀行法》,并不合規。”曾剛表示,商業銀行的具體業務內容應該與資管公司分開,這樣做也是為了起到風險隔離的作用。從監管方面而言,逐步放松銀行直投業務的限制,條件已經比較成熟,但對銀行涉足該直投業務前期或許依然有一定門檻。
另有銀行業人士表示,銀監會有意推行銀行理財子公司,商業銀行或可在理財子公司成立的基礎上申請私募基金牌照。(記者牛穎惠余雪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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