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訊
證券時報記者楊麗花
在今天舉行的2015年上海國資高峰論壇上,全國人大財經委的副主任邵寧高度評價了,今年8月國務院印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22號)。邵寧認為,(中發〔2015〕22號)超過了此前預期,其提供一個相當大的改革空間,想要推進改革的地方或者部門,都可以從這個文件中找到足夠的依據。
(中發〔2015〕22號)突出特點在于,第一,堅持市場化的改革方向,這是貫穿整個文件的一條主線。第二,文件中提出的一些改革的措施和改革的原則基本符合實際,具有可操作性。但是(中發[2015]22號文)所提供的改革空間,但是文件發布后,社會對國有企業改革的爭論很大。邵寧在這些重大爭論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第一,關于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是前一段爭論最大的問題。邵寧說:“(中發[2015]22號文)堅持了集中監管的原則,并且作為改革的重要目標之一。特別需要說明的是,管資本是改革的最終狀態,是改革的目標。國有企業是帶著一大堆問題進入市場的,只有這些問題都解決完,企業整體上市之后,才具備管資本的條件。”
他還說:“前些年,各級政府為解決國有企業的問題做了大量的工作,操作破產、推動重組、引導改制、分離輔業、減少半社會職能等等,都是為管資本創造條件,雖然目前國有企業的問題已經解決了不少,但是下一步國有企業改革的難度仍然不可小覷,我們需要有多種準備。”
第二,關于混合所有制的問題。邵寧認為這種表述的方式是很謹慎、很實際,是一種市場的自主選擇,從實際出發,不能搞時間表,不能搞行政推動。
從發達國家的企業形態看,小企業一般是獨資的,大企業是混合所有制的,但是它的主要形態是上市的公眾公司。規范的公眾公司是大企業混合所有制的主要形式。因此,國內一些人就一直比較簡單的認為,一搞混合,大家就成為利益共同體了,就可以相互促進,就可以共同發展。從純經濟的角度,這樣講也是對的,但是實際情況比這個復雜。
邵寧說:“這次的指導意見提出,混合所有制企業要搞員工持股、試點先行,我們覺得這個試點先行加得很好,這也補充了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
第三,關于健全法人治理結構的問題。(中發[2015]22號文)提出解決一把手說了算的問題,明確董事會外部董事應當占多數,這兩條也正是中央企業董事會試點最重要的結論。邵寧強調說:“這個試點有很強的目的性和意義。實際上我們當時的出發點是有非常明確的針對性,想解決一個非常集體的問題,就是一把手負責制體制下企業的決策機制的問題。對這個一把手負責制下的決策機制,我們有關部門發過很多的文件,要求集體決策、科學決策要民主,不能一個人說了算,但是效果非常有限。” 邵寧希望這個董事會試點能夠創造使中國企業長期穩定發展,能夠轉移到制度的基礎上。
第四個關于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邵寧說:“中央企業的改革發展當中,都進行過探索,而且最后的探索結果證明,加強黨的建設,加強黨的領導,和國有企業的改革發展是可以非常好的結合。但是必須明確,黨管干部管的是政治要求”。
第五,對國有企業監督系統的整合。(中發〔2015〕22號)提出,要整合外部監督資源,建立監督工作的會商機制是非常重要的。外部監事會制度,第一國有企業監督必須是外部的,第二,對國有企業的監督必須有權威性。邵寧說:“監督工作的目的是要提高透明度,要客觀公正的評價企業的工作。在重大決策方面,必須要有容錯機制,要不然企業無法去做決策”。
同時邵寧表示,國企改革將是“十三五”重頭戲之一。“十三五”為國企改革提供一個大有作為的天地,國企改革為中國國有企業將裝上巨大的發動機。未來5年,國企改革從頂層設計的“藍圖”落實到“施工圖”,需要更清晰的改革思路、縝密的改革布局、有力的改革舉措,保障改革政策舉措落地生根開花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