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女士稱,就是在這里,她把摔倒的大媽扶了起來。
南國都市報12月21日訊(記者 徐培培 文/圖)“我就買個菜,推電動車上臺階,看到一個大媽倒了,上去扶了一把,結果她說是我撞的……”19日,來自湖南在海口某工地做飯的成女士,在海玻市場買完菜后,遇到一位大媽摔倒,上去攙扶之后,遇到了“撞了與沒撞”困局。
據成女士介紹,當時她從市場到非機動車道上時遇到一個小臺階,有熱心人在后面抬了一下,電動車才吃力地頓了一下上來,隨后,她看到一位五十歲左右的大媽倒在前面地上。
成女士稱,她是出于好心,上前把這位大媽扶了起來,不料這位大媽卻抓住她,說是被她撞倒的,并要求去醫院檢查,雙方一時爭執不下。
接到警情,交警趕來一番處理后,大媽被她兒子送到醫院檢查,成女士的電動車被暫扣。
成女士表示自己冤枉,她稱當時電動車根本沒有啟動,不可能將這位大媽撞倒,但成女士也向記者表示,當時好像是這位大媽蹲在路邊,在“馬路市場”買菜,她的電動車和大媽旁邊的一位男士有接觸,之后這位男士身體有輕微動作,導致大媽倒地。但事發后,這位男士匆匆離開了,大媽就一口咬定,是成女士的電動車撞倒了自己。
有現場市民向記者表示,成女士電動車上臺階后,是大媽旁邊的男士在躲閃之際,碰倒了大媽,成女士雖沒有主要責任,也要承擔次要責任。不過也有目擊市民表示,是大媽自己不慎摔倒在成女士的電動車上,成女士只是上前攙扶,是單純的做好事,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記者21日從秀英交警獲悉,現場勘察這位大媽身體沒有任何外傷,去醫院檢查也沒有發現有受傷,但她及家屬堅持認為,是被成女士的電動車撞倒,成女士應承擔其2000多元的檢查費用。辦案民警稱,由于附近監控沒有拍到,案件調查存在一定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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