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訊
見習記者梅雙
幾個月前的“避風港”已變成如今的“緊箍咒”,對于停牌時間超過5個月的上市公司而言,停牌的意義已經悄然發生變化。
隨著11月6日上交所發布重組新規,明確規定上市公司重組停牌期最長不得超過5個月,“馬拉松式停牌“公司頻頻被監管整頓。
證券時報記者統計發現,截至12月15日,滬深兩市停牌的上市公司達278家,其中有55家公司停牌時間超過5個月。重組新規發布至今,上交所已發出了39份監管函,要求相關上市公司加強停復牌管理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0家公司停牌時間超半年
根據choice金融終端統計,截至最近一個交易日,A股上市公司停牌公司共278家,其中絕大多數停牌原因為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從停牌時間來看,已有55家上市公司停牌超過5個月,30家公司停牌超過6個月,有兩家公司從2014年下半年開始就停牌至今。
“前一段時間,很多公司為了回避股市大跌而停牌,而在現在應該沒有道理不復牌。”財富證券財富證券高級經濟師、策略分析師龔濱對記者表示。今年6月以來,A股大幅震蕩,上千家上市公司選擇以停牌的方式“自救避險”,由此引發了A股史上最大規模停牌潮。
時至今日,停牌的浪潮已平靜,但是從統計數據來看,未復牌的公司數量依然不少。在目前停牌的278家公司中,股市大幅震蕩的幾個月內,有107家停牌的上市公司沒有復牌,其中7月份28家、8月份44家、9月份35家。
分析師龔濱告訴記者,上市公司停牌時間過長的主要原因有3種:一是資產重組中涉及外資或多部委審批等手續,歷時較長;二是公司內部重組方并沒有達成一致,各方利益博弈沒有達到平衡;三是公司本身只??諝ぃ瑯I績較差沒有多少“油水”,實際上沒有實際控制人,而導致“破罐子破摔”。
39份監管函“強制復牌”
值得注意的是,11月初深交所制定《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備忘錄》公開征求指引之后,上交所也于11月6日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停復牌及相關信息披露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規定重組停牌期最長不得超過5個月,交易所對公司濫用停牌行為采取監管措施或予以紀律處分。
11月18日,深交所向金剛玻璃下發的一封關注函,引起市場關注。深交所指出,金剛玻璃因擬披露重大事項,自2015年5月19日開市起停牌,因控股股東拉薩市金剛玻璃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拉薩金剛)籌劃引進戰略投資者事宜,公司股票自5月26日起繼續停牌。截至11月19日,金剛玻璃累計停牌將滿六個月,深交所表示對此高度關注。
在關注函中,深交所進一步要求,金剛玻璃需嚴格遵守承諾,嚴格執行股東大會決議,于11月20日前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并辦理股票復牌業務。關注函中還提到,深交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或證監會要求,決定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停牌與復牌。倘若公司未能按時履行承諾辦理復牌業務,有權對公司股票實施復牌。記者注意到,或許是在“強制復牌”的壓力下,金剛玻璃回復了深交所的問詢函并于半個月后復牌。
此外,自11月6日發布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停復牌及相關信息披露的通知后,上交所至今發出了39份要求公司加強停復牌管理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監管函。近期,西藏旅游、輔仁藥業、三聯商社、哈投股份等公司均收到上交所的監管函。
停牌時間超過半年的上市公司一覽(截至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