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友“荷塘那荷花”在昆明當地論壇“彩龍社區”發圖文爆料,有外地游客在昆明海埂大壩觀看海鷗時,抓住海鷗自拍留影。從他拍攝的照片中可以看出,幾名游客正在抓住海鷗進行合影,有的在拿手機自拍,有的在擺造型讓朋友幫忙拍照。被抓海鷗的在他們手中不斷掙扎,但這些游客卻非常開心。此事當即在網絡上引發熱議,網友紛紛對游客抓住紅嘴鷗拍照的行為表示憤怒和譴責。但也有網友表示“如果只是拍完照就將海鷗放了,并無傷大雅。”
對此,記者15日專門采訪了昆明市鳥類協會副秘書長楊明。他說,紅嘴鷗的骨骼非常輕,極易受傷、骨折,被游客抓后骨折的幾率更將大大增加,對紅嘴鷗的危害非常大。“而且海鷗只適宜遠觀,給海鷗喂食也最好采取拋投食物的方式。如果海鷗身上帶有鸚鵡熱等病毒,人在與其親密接觸的過程中很容易被感染”。
昆明市相關救助部門在過去的幾年里,救助了不少折翅紅嘴鷗,不幸的是,大多數紅嘴鷗最終都以死亡告終。
“紅嘴鷗作為野生動物,它有遷徙的習性,來到一個新的環境,它在生存中也很脆弱。如果對它進行了襲擾、捕捉、騷擾,它將可能改變棲息地或生活習性。”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劉康介紹,海鷗在受到襲擾受傷后,會導致它不能返回到千里之外的家鄉。
劉康代表森林公安承諾,在接到虐鷗、傷鷗的警情時,有警必出,并將及時進行調查、查處,如果發現紅嘴鷗受傷也會及時送至云南省或昆明市野生動物收容拯救中心進行救助治療。
自1985年紅嘴鷗遷徙到昆明越冬至今,昆明市政府先后5次發布《保護紅嘴鷗通告》,明確規定紅嘴鷗屬于有科研、經濟、觀賞價值的“三有”野生動物。《云南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市民非法獵捕省重點保護或有益的、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動物,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可按照條例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以相當于獵獲物價值8倍以下的罰款。
目前,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正在對最近發生的游客抓紅嘴鷗事件進行調查取證。一旦找到相關嫌疑人,將依據相關法律對其進行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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