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顧
老人游泳衣物被城管收走 穿泳褲回家
帖子中說,12月4號下午,來自黑龍江的退休干部畢國昌在三亞灣游泳,上岸后發現,自行車連同車筐內的衣物都不見蹤跡,經過多番了解,獲知被當地城管執法人員拿走。
多次致電望歸還衣物 等待4小時無果
畢國昌多次撥打三亞市政府服務熱線,并和城管部門工作人員交涉,要求送回衣物,在等待了約4小時之后,他決定穿著泳褲步行回家,并配發了他在三亞市政府前的一張照片。畢國昌認為自己的身心受到了侮辱。他的遭遇在網上發表后,被多家媒體報道。一時間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承認執法有不足 涉事城管被停職
12月7號凌晨,三亞市天涯區發布初步調查結果稱,城管人員在文明執法和人性化執法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已將涉事的責任城管停職,并將就此事處理不當公開道歉。
認為正常執法 質疑以干部身份施壓
但隨后又有多篇以城管口吻發布的帖子,對這件事表達了不同看法,認為是一次正常執法,只是不夠妥當,認為帖子中強調畢國昌的干部身份是在施壓。
12月8日早上,畢國昌再次在微信公眾號回應,認為三亞城管沒有當面說明情況及道歉,對其處理結果不滿意。
12月8日傍晚,三亞市天涯區和當地城管負責人向畢國昌登門致歉,畢國昌表示接受,雙方握手言和。
記者采訪當事雙方 還原事件真相
自行車停放涼亭內避雨 確實違規停放
據畢國昌介紹,12月4號下午3點多,他騎著自行車來到三亞灣游泳,因為下雨,就把車子放到停車線旁邊的涼亭欄桿內避雨。當時畢國昌并沒意識到這里不能停車。
畢國昌:當時這兒也有電動車,也有人在這打撲克。我并沒有意識到這個地方不能停車,也沒人告訴過我,另外你看這上面哪有一個不許停車的說明或者標識啊,沒有。
記者圍著涼亭周邊仔細查看,確實沒有禁停的標識。而當地城管工作人員表示,標識是立在附近的草坪上。他們是根據《三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三亞灣區域管理的通告》,對違章亂停的車輛進行暫扣。
依據三亞市相關法規 自行車屬“違停”
距離涼亭幾米的綠地上,記者也看到了禁止停車的標識。城管部門認為,涼亭也屬于禁停范圍。
三亞市天涯區城管局七大隊副大隊長尹文進:我們對三亞灣的管理,不單單是沙灘跟綠地,人行通道廣場,我們也是要管的。這個涼亭本來就是供市民和游客休閑與通行的地方,自己圖方便的時候,也要考慮到為其他的市民游客行方便。
城管:如果人車都在 不會暫扣
按照城管人員的說法,像畢國昌這樣為躲雨把自行車臨時停到涼亭邊的情況,如果有人看管,他們也不會暫扣。
而據記者了解,當時畢國昌就在離涼亭不遠的三亞灣里游泳,并沒有守在自行車旁。記者還發現,這一帶有禁止下海游泳的標識,也就是說,畢國昌其實不應該在這里游泳。但是畢國昌認為,三亞灣這一帶區域應該允許游泳。自行車停放的涼亭沒有禁停標識,不違規。
城管未找到車主 撬鎖將車扣押
當地城管認為畢國昌停放自行車違規,決定暫扣其自行車時,在沒有找到車主的情況下,于是撬鎖將車拿走,并沒有告知車主畢國昌。
據當時目擊者介紹,城管人員是把鎖撬了之后,拿走畢國昌的自行車的。對此城管認為有失當之處。
三亞市天涯區城管局七大隊副大隊長尹文進:這一塊有點不人性化,但是我們的執法人員確實也是依法對亂停亂放的車輛(進行)暫扣。
然而,按照畢國昌的說法,當天5點多他游泳回來后,找不到自行車與衣服時,并沒有城管的執法人員在場,也沒有任何的告知信息。直到報警后,才從出警民警處了解到是城管將自行車和衣物拿走的。隨后,他多次撥打三亞市政府服務熱線,要求城管部門給他送回衣物。
當天晚上6點多,在同一地點,有城管部門的工作車輛出現,畢國昌的朋友上前詢問,得到的答復是讓畢國昌自己去取被扣的自行車,并接受處罰。畢國昌的朋友去找城管讓對方歸還衣服,城管拒絕并讓畢國昌次日到城管局接受處理。
尹文進:因為不是當事人,所以我們說開個扣單給你,他說他是朋友不接受這個扣單。
正是因為畢國昌不肯上前找城管處理,而城管也不肯下車告知畢國昌,導致雙方的后續處置都變得更加復雜。那么畢國昌在帖子中稱,等了4個小時也沒有等到城管送來衣物,問題出在哪呢?記者調取了三亞市政府服務熱線的處理單。
交通堵塞 城管送衣車“追不上”老人
17點10分畢國昌撥打了第一個電話求助,17點17分客服人員詢問110得知是城管帶走衣物,隨后與畢國昌8次通話得知城管執法車車牌號,17點41分12345客服給城管局值班室打電話說明具體情況,約18點向畢國昌反饋城管局去送衣服,請他等候。18點53分客服致電城管局值班電話督辦此事,卻一直無人接聽,18點55分致電天涯區政府辦公室,要求督辦城管局落實此事。而在天涯區發布的通報中,執勤的城管是在19點06分才接到消息,當即聯系車輛將被查扣衣物送回。因調度車輛和交通堵塞,50分鐘到達老人所在的市政府,此時老人已經步行回家。對此畢國昌說,從他接到歸還衣服的城管電話,到他穿著短褲自行回家,中間等了一個小時。
而對于為什么17點10分第一次接到電話,19點06分城管人員才接到通知,到最終還衣服未果,中間這么長時間這些部門又出了什么問題,目前有關部門還沒有明確的說法。
扣押違停車輛 帶走衣物是否合法?
在這起事件中,畢國昌認為車上的衣物并非違法物品,卻被城管同時收走,導致自己沒衣服穿,很沒尊嚴。而且還有物品的丟失。那么,城管扣押違停車輛 為什么還要帶走衣物呢?這樣做又是否合法呢?
城管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把自行車框內物品帶走,是出于安全考慮,怕把衣服留在原地會丟失。但法律人士認為,當時拿走車內物品是可以的,但應在扣押清單上注明。
而在事發后第二天,城管給畢國昌送衣物時才發了扣押單,上面只列了一項物品,為自行車。畢國昌表示,自行車內還有眼鏡、帽子等東西,沒有送來。
事后城管表示,會在暫扣物品的倉庫里仔細尋找畢國昌丟失的物品。同時也會在這方面加強執法教育和培訓。
穿泳褲回家 拍照發文是否作秀?
這件事在被報道后,有網友認為,畢國昌的干部身份和事后穿泳褲回家,并配發照片,訴說自己遭遇的做法,存在不妥之處。對這一看法,畢國昌又是如何回應的呢?當時又是出于什么樣的初衷發帖,并且一下就引來高閱讀量的呢?
朋友改標題 突出廳級身份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老人在事發后第二天在個人博客上發表了名為《三亞城管也太欺負外地人了》的文章,發現沒有產生影響,就想發個微信朋友圈,但不會用手機編輯,就把文章發給一個微信公眾號的朋友,請他幫忙處理成微信。沒想到這篇文章很快發出來,前面加了“編者按”,標題也變成了《一廳級干部在三亞被城管弄得沒了尊嚴》,當天閱讀量就有十幾萬次。
畢國昌強調,自己已經退休,是以一個退休外地人身份在三亞維權,與身份無關。
老人穿泳褲走回家 稱沒想到衣物送不來
而針對穿游泳短褲回家的事,畢國昌表示,自己沒想到事情一直得不到解決,特別生氣。
維權與身份無關 拍照是為準備輿論解決
畢國昌認為,自己維權的做法與原來的干部身份無關。而后,生氣的畢國昌只穿著游泳短褲邊往家走邊給三亞市政府服務熱線打電話催促送衣服的事,回家路上經過市政府,就讓熟人拍照留下。
對游客人性關懷更為重要
事情已經結束,有關部門將此事結論為“處理不當”,但細想卻遠不止如此。年逾六旬的老人違規停車,卻被連同衣物一起扣押,不得不穿著游泳短褲徒步5公里回家,這已遠非“處理不當”可以釋然。而在此之外,更有處置過程的冷漠。
市長熱線記錄,當天17點41分,12345客服就已向城管局值班室打電話說明具體情況,但在天涯區發布的通報中,城管卻說19點06分才接到消息。而這一個多小時的時間,老人就只能穿游泳短褲徒步回家。
另外,還有一個細節很具反諷意味。事發之后,老人多次提出送還衣物,而返回現場的城管堅稱要老人到城管辦公室處理。當老人憤而發帖引起關注后,城管上門道歉并對責任人做出了停職處理。面對這樣的逆轉,公眾不禁疑問,城管執法中的及時糾錯就那么難嗎?非要媒體曝光才能改正嗎?
三亞擁有最美麗的海濱風光,然而類似的事件實在有損三亞名聲。因此,比之良辰美景,對游客的人性關懷更為重要。另外,這起事件也是一把雙刃劍,它提醒大家,不管是作為市民也好,游客也罷,都應該以身作則,自覺維護城市市容,遵守相關法制法規。 (來源: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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