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資大鱷搶籌萬科之際,籍籍無名的康達爾也在艱難應對“野蠻人”的入侵。
康達爾今日公告稱,廣東高院已受理公司訴林志、京基集團、王東河等人違法增持公司股票一案。上述人士合計持有康達爾24.74%股份,已接近康達爾大股東31.66%的持股比例。康達爾的訴求十分“犀利”,請求法院判令凍結上述舉牌人表決權,同時減持至持股5%以下并上繳至少5億元“違法收益”等。
在康達爾看來,自2013年起京基集團與林志等相互串通,非法利用他人賬戶進行交易,涉嫌操縱股價。
請求凍結“野蠻人”持股表決權
康達爾起訴林志、陳木蘭等13人及京基集團有限公司、王東河(下稱“林志、京基集團、王東河等人”)股東資格確認糾紛一案獲得進展。
公司今日公告稱,12月9日收到廣東高院送達的《案件受理通知書》,法院已受理康達爾訴林志、京基集團、王東河等人違法增持公司股票一案。這也宣告康達爾及其控股股東深圳市華超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華超集團”)的防守方與舉牌的進攻方——林志、京基集團、王東河等人的爭斗進一步白熱化。
林志何許人也,他和京基集團已在康達爾占住了多少陣地?
根據(jù)康達爾今年8月末披露的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林志(通過其控制的13個股票賬戶)持有康達爾19.80%股份、京基集團持股4.84%、京基集團旗下子公司京基地產(chǎn)副總裁、財務中心總經(jīng)理王東河持有康達爾0.09%股份,三方稱,在今年8月31日簽署了《一致行動人協(xié)議》,已合計持有康達爾24.74%股份。
24.74%股份并不少。康達爾大股東方面,在今年7月增持后,華超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季圣智、陸偉民合計持有康達爾31.66%股份。
此次,針對“氣勢洶洶”的林志、京基集團、王東河等人,康達爾提出了切中要害的數(shù)點訴訟請求。
康達爾首先認為,林志在2014年12月披露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的附表中填寫有一致行動人,但未披露一致行動人的基本情況等相關信息;彼時,林志、京基集團及王東河在權益變動報告中亦未按規(guī)定真實披露被告林志持有股票的情況和其他一致行動人的相關信息,存在虛假記載及重大遺漏。在改正違法行為前對其持有或實際支配的股份不得行使表決權。
康達爾指出:林志及其一致行動人共13人因為違法增持康達爾股票,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已被深圳證監(jiān)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60萬元;且林志及其一致行動人拒不上繳短線交易所得;京基集團與林志相互串通,非法利用他人賬戶進行證券交易,涉嫌操縱股價;《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隱瞞重大事實,涉嫌虛假陳述,違反相關法律規(guī)定,違規(guī)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且該違法狀態(tài)仍在繼續(xù)。
由此,康達爾主要提出四大訴訟請求:第一,請求判令林志、京基集團、王東河等人在改正其違法行為前不得對其持有或實際支配的股份行使表決權;其次,請求法院確認上述人士不具備收購康達爾的主體資格;第三、請求法院判令各被告將合計持有或實際支配的康達爾股票減持至合計持股5%以下;第四、請求法院判決各被告按照前述訴訟請求第三項將原告減持股票所得收益歸上市公司所有,暫按5億元計。
不速之客突成“大敵”
對康達爾而言,林志等堪稱“不速之客”,回溯公告,林志第一次出現(xiàn)就已是持股15.81%的股東,完全未依照任何舉牌環(huán)節(jié),這讓多方措手不及;而林志與京基集團、王東河在前不久的宣告結盟,更讓上市公司如臨大敵。
相較別的遭遇舉牌的上市公司,康達爾“認識”林志還是靠的監(jiān)管層。去年11月25日,深圳證監(jiān)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決定書認定,自2013年9月5日,林志作出決策,委托匡某某在其辦公室具體操作林志、陳木蘭等13個個人賬戶陸續(xù)買入康達爾股票;至當年10月10日,以上13個賬戶合計持有康達爾5.12%,首次超過5%;到10月29日,持股超過康達爾已發(fā)行股份比例的10%,達到10.39%;至12月11日,合計持有康達爾15.08%股份;至2014年3月11日,合計持有康達爾15.81%股權,達到峰值后至2014年7月20日皆未賣出。
處罰決定書稱,林志作為上述13個賬戶的實際控制人,未依照《證券法》第八十六條的規(guī)定履行報告、通知及公告義務,構成違法,深圳證監(jiān)局決定對林志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60萬元。
通過這一公告,康達爾及其大股東華超集團這才發(fā)現(xiàn)了“舉牌人”,而其持股比例已達到三次舉牌的規(guī)模。但這還不算完,到今年8月,林志(通過其控制的13個股票賬戶)持有康達爾股份已默默升至19.80%的比例;最后,在8月31日,林志、京基集團、王東河簽署《一致行動人協(xié)議》,三方已經(jīng)合計持有康達爾24.74%股份,第四次跨過舉牌線,且距離第五次舉牌僅一步之遙。
在此情況下,停牌籌劃重組,是遏制林志等人繼續(xù)增持的最便捷的辦法。一周后,也就是9月8日,康達爾公告籌劃重大資產(chǎn)重組停牌,一方面計劃出售名下所持有的公用事業(yè)板塊公司股權(包括與出售資產(chǎn)相關的業(yè)務、日常經(jīng)營產(chǎn)生的債權債務),另一方面將通過發(fā)行股份、或者現(xiàn)金加發(fā)行股份兩者相結合的方式取得控股股東旗下?lián)碛械牟糠謨?yōu)質資產(chǎn),即位于深圳市羅湖區(qū)東門約1萬平方米的商業(yè)物業(yè)和位于深圳市龍崗區(qū)布吉約3萬平方米的物流用地,交易金額約在5億元以上。
不過,12月8日,康達爾又公告稱,擬置入資產(chǎn)中,位于羅湖區(qū)東門商業(yè)物業(yè)屬商住一體項目,目前正辦理竣工決算,相關權屬證書也正在辦理中;龍崗區(qū)布吉的物流用地正在辦理搬遷置換土地的規(guī)劃許可、權屬證書。擬置出資產(chǎn)中也有部分涉及交叉持股或股權訴訟等問題。綜合上述原因,康達爾公告終止籌劃重組并復牌。
當然,在面臨持股比例達24.74%的“野蠻人”之時,股東大會大股東又要回避表決,本次重組的前景本就難被看好。康達爾及其大股東又再次面臨將如何應對舉牌者的難題。
一場蓄謀已久的“暗算”
而事情或許并不那么簡單。林志、京基集團、王東河對康達爾的包圍更像是一場蓄謀已久的“暗算”。
在康達爾看來,林志與京基集團實際控制人陳華過從甚密,實質是京基集團及陳華的“馬甲”,始于2013年的大手筆買單,都是棋局中的一子,而林志、京基集團掩藏了這一情況,直到今年方才宣告結盟一致行動人。
林志控制的13人賬戶組以約6億元資金成本購入康達爾超過15%的股票時,除其本人外的另12個賬戶的主人,多與京基集團有關聯(lián),其中多人還是京基集團的中低層員工。以林志控制的賬戶“林舉周”為例,其社保參保單位為深圳粵菜王府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系京基集團100%控股。此外,“譚帝土”亦與京基集團有關聯(lián),其所在單位為深圳市京基百納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楊開金”則效力于深圳市京基房地產(chǎn)股份有限公司。
由此,2013年至今,這一事件的本來面目一直被林志、京基集團所掩飾。而參與暗中圍獵康達爾的,可能還不止林志、京基集團、王東河。在康達爾的三季報中,第九大股東為深圳市吳川聯(lián)合企業(yè)家投資有限公司,其持有康達爾1.94%股份。公開資料顯示,深圳市吳川聯(lián)合企業(yè)家投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21日,注冊資本為300萬元,董事長為陳陽華,系吳川深圳商會旗下的投資平臺。吳川深圳商會的會長為陳陽華,永久名譽會長則正是陳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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