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記者 曾春)站在鎮安縣政府大門口,66歲的鎮安老人何樂社欲哭無淚:30年來,為了討要縣政府拖欠的168萬元工程款,他已經數不清自己來了多少次了!
1985年給縣上修攔河壩
時間拉回到1985年,36歲的鎮安縣大坪鄉(現大坪鎮)園山村人何樂社,承包了鎮安縣孫家砭電站攔河壩工程,他作為工程負責人,和工程指揮部工程處簽訂承包協議。當時,工程指揮部一把手為鎮安縣常務副縣長,二把手為縣水電局局長程某。如今,當時的常務副縣長已離世,程某也已退休,水電局也改名為水務局,但何樂社的工程款至今仍未拿到。
雙方簽訂的協議顯示:工程期限為1985年10月15日至1986年4月15日,工程價格執行“陜西省水利水電六四施工定額”。1986年7月,攔水壩工程順利通過工程指揮部驗收,但隨之而來的問題卻讓何樂社苦惱至今,因為指揮部算出來的工程造價約在120萬元,而他通過找專家算出來的造價為218萬元。
討債被以各種理由應付
“我是用陜西省水利水電六四施工定額算的,而指揮部并不是,他們是按1969年陜西省革委會生產組補助標準結算的。”12月8日,何樂社無奈說,即便以工程部算的120萬元為準,工程部也欠他近70萬元。如果按他找專家的算法,縣上就欠他168萬元。因為他收到工程部工程預付款29萬元和8萬元的材料,以及12萬元的抽水費用,總計近50萬元。
“我找過縣法院,法院卻說不受理。”何樂社說,他找工程部一把手二把手,都被答復說沒錢。后來找過縣上領導,但被以各種理由應付,總之一直沒拿到錢。
1990年,何樂社拿著鄉政府開的介紹信,到商洛地區政府及省人民政府反映情況。介紹信上明確寫著:水電站工程部結算時,指揮部只按照1969年省革委會生產組補助標準結算,并未按合同(協議)采取省水利水電報酬執行。
“一開始的領導,都說有錢了就給我。”何樂社說,他找過歷任的水務局領導及縣上領導,隨著時間的推移,后來就直接被告知“年代久遠不清楚”。這讓他更覺悲憤,因為當時建工程至少有上千工人,他直到現在給有的工人都沒有付工資,這是他一個永遠的心結。
華商報記者和何樂社一起找到時任項目部指揮部二把手的程某,但其因上了年齡,交流困難。
縣水務局調查9個月無果
今年3月,何樂社到鎮安縣信訪局反映情況。副縣長姜繼美批示“此事是老問題,是否由局里安排人員了解情況,提出能妥善解決的辦法”至縣水務局。
12月8日,姜繼美稱,他對此事并不清楚。隨后,鎮安縣水務局現任局長程云燕介紹,從3月至今,局里組織了調查,但當時工程部的3人,一把手已去世,二把手也就是水電局原來的老局長程某交流困難。另外一人,現在西安治病。因此,9個月內,調查無果。
對于當時水電局攔河壩工程指揮部是否欠何樂社錢、欠多少等問題,程云燕稱,還沒調查到這一步。“我們也不能說不欠何樂社的錢。”
程云燕介紹,因為水務局無權查水電工程的賬,所以這件事需要縣上相關部門介入,才能查清楚欠錢與否及欠多少?
“縣上很重視這件事,已由相關部門介入。”12月9日晚,姜繼美告訴華商報記者,此事重大,因此需要調查清楚。
律師表示已過訴訟時效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范欽解析說,此事如果何樂社起訴工程部乃至縣上,屬于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也就是民事訴訟,而民事訴訟時效一般為兩年,最長不能超過20年。也就是說,此事已過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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