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訊 (記者 何小敏) 因英語水平一般,廣州男子林某在職稱外語考試中找朋友替考,不料朋友心虛被抓。近日,白云區法院一審判決,林某犯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免予刑事處罰。
據了解,林某是廣東省某公司員工,兩年多前的一個飯局上,他認識了張某,兩人此后成為朋友。今年,林某要參加2015年度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因自己的英語水平一般,于是找英語不錯的張某替考。礙于情面,張某答應了。
今年3月23日,林某在白云區某街提供了自己的基本信息和張某的照片,委托他人辦理了一張居民身份證,之后郵寄給張某。
3月28日上午9時許,張某拿著假身份證走進了考場。據張某稱,進入考場后他很害怕,監考人員檢查他的證件時他很緊張。經驗證身份證為假后,張某被警察帶走。
得知張某露餡,林某遂前往自首。今年7月底,白云區檢察院以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對林某提起公訴。此后的庭審中,林某的辯護人表示,林某因一時急功近利,缺乏法律意識,已受到“禁考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2年”的處罰,對其行為付出了一定的代價,請求對林某免除刑事處罰。
今年9月底,白云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鑒于林某有自首情節,綜合全案的性質、情節及林某的認罪態度、悔罪表現等,判決林某犯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免予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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