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02日訊
【12月2日,中國財政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賈康向媒體表示,有關房貸利息抵個稅,研究方面確實有這個方向,具體的時間還不能確定。賈康的另一身份是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
受房貸利息抵稅傳言的影響,周二房地產板塊集體爆發,周三延續強勢。萬科A更是罕見連續兩日漲停。從市場反應來看,這則傳聞非常勁爆,以致于撬動了整個地產板塊。
但從這則傳聞的由頭來看,卻只是“舊聞新傳”。據媒體報道稱,“今年,國務院批轉了發改委《關于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提出要研究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改革方案,并將于2017年付諸立法。意見特別提到"完善稅前扣除"改革,其中重要內容是增加住房按揭貸款利息支出等專項扣除項目。”
事實上,從2014年開始,財政部稅政司已經成立了個稅改革小組,專門研究個稅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征管辦法。按照改革進度,2017年個稅將立法。據財稅系統人士稱,“從立法程序看,個稅在今年也會出臺改革草案,然后進入討論、論證等環節,從時間周期上看也合適。”
按照上述的說法,個稅改革草案很可能在近期會有新的進展,這房貸利息抵稅的傳聞正“掐準”這個時間點被曝出,難怪如此受關注。
其實類似政策在重慶已有相應案例,重慶此前推行了“個稅抵按揭”模式,具體辦法是居民每年照常納稅,以購房日起每滿一個年度,符合標準的個人或家庭再憑相關材料向所在區財政局申報返還。但地方性政策只能在個稅的地方留存部分進行再調節,如重慶的辦法就規定,申報返還金額不超當年所繳個稅的40%。此次若實行全國性政策調整,不排除會調整中央和地方的分配比例。
“房貸利息抵稅”到底是個什么鬼?
據悉,房貸利息抵扣個人所得稅,是指將房貸利息作為個人收入計稅抵扣項。這種做法類似企業增值稅的計算,征稅的基數為“收入-成本”。
而這項變動首先涉及到個稅改革。目前,個人所得稅中央與地方分配比例為6:4,而賣地收入歸地方。市場人士認為,地方與中央財政收入不平衡日趨嚴重,一旦房貸利息抵稅改革通過,勢必影響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的收入分配。
稅制改革是個巨大的工程,不會一蹴而就。房產稅討論許久,卻遲遲不見蹤影,可見稅收政策推出難度極大。房貸利率抵扣個稅還涉及諸多實際問題。例如抵消稅收可能會鼓勵大家貸款買房,這將增加銀行的壞賬風險。
減稅規模取決于個稅抵扣比例
雖然現實很骨感,但人還是得有理想不是?萬一實現了呢。假設傳言屬實,對交個稅且按揭的人群來說是一個利好。
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9月底,我國個人購房貸款余額為13.45萬億,截至2015年7月底,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3.97萬億元,貸款余額2.88萬億元。據融360發表的中國房貸市場11月報告顯示,全國首套房貸款平均利率降至4.66%,續創歷史新低。
假設都按目前上述平均利率水平來計算,全國房貸利息約為7609億元。而2014年全國個人所得稅為7376億,利息占個稅比例超過100%。以此來看,房貸利息全額抵扣個稅不太現實,具體比例,需待法律進一步明確。
具體扣減模式待定,更利好改善型房產
如果按照統一的標準給購房者減稅,這意味著越有錢的人省得越多,普通打工仔省的相當有限,這與個稅改革一貫堅持高收入者多繳稅的原則是有沖突的。因此,免稅的標準應該實施差別化對待。
假設購房者A在一線城市購買總價300萬元的普通住宅,首付100萬元,剩余200萬商業貸款貸20年,按照現行4.9%的房貸利率,月均還款額將達13088.88元,其中4755.5元是利息支出。
購房者A的稅前月收入是2萬元,以深圳地區來算,扣除四金、稅基等應納稅約2410.88元,但是如果按揭貸款的利息支出可以在稅前抵扣,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購房者A的應納稅額為1354.38元,減少1056.5元,相當于節省了利息支出的22%。
分析認為,政策首先利好的是一二線經濟發達城市,較高的人均收入能從減稅中獲益更多。
從房屋產品類型來看,改善型產品受益程度更大,更高的月供和利息也使得抵稅額度更高,其次為首次置業型剛需產品和豪宅。
對樓市重磅利好,也利好消費類個股
由于住房按揭貸款利息支出“免稅”,相當于變相降低了貸款成本,一旦落實,對于樓市而言無疑是重磅級利好。對于無房者而言,購房才能成為這項政策的受益者;對于有房者而言,他們可以直接享受減免個稅的優惠,從而拿出更多資金用于消費,因此除了利好樓市,在目前我國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房貸利息免稅有助于刺激居民消費,對商業行業、旅游均是利好。
正如北師大教授董藩所言,如果這個政策付諸實施,大家應該感謝為此大聲呼吁的大炮@任志強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