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02日訊
12月2日消息,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近日出臺《關于大力推進我國音樂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以進一步推進我國音樂產業綜合體系建設,加強對音樂產業及國家音樂產業基地建設的引導。
《意見》提出,大力推動民族原創音樂作品的生產和出版,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骨干音樂企業,“十三五”期間基本形成上下游相互呼應、各環節要素相互支撐的音樂產業綜合體系。到“十三五”期末,整個音樂產業實現產值3000億元。其中,國家音樂產業基地實現產值1000億元,成為在國內外具有較強影響力和競爭力的骨干音樂產業集群。
《意見》提出推進音樂產業發展的10項主要任務。一是推進優秀國產原創音樂作品出版。實施精品戰略,推動原創和現實音樂題材創作。
二是激發音樂創作生產活力。調動音樂創作生產積極性,培育一批專、精、特中小型音樂制作企業。
三是培育大型音樂集團公司。培育2-3家以音樂內容開發生產為核心,資產規模和營業收入雙超50億元,在國內外有較大影響力的綜合性音樂集團公司,鼓勵和支持音樂企業上市融資。
四是加快音樂與科技融合發展。實現傳統音樂產業技術進步、融合創新、業態升級,鼓勵音樂企業與通信運營商、網絡運營商進行全方位合作。
五是推進音樂行業標準化建設。鼓勵音樂企業和技術公司積極參與音樂產品、數字音樂等相關行業標準制定工作。全面推進中國標準錄音制品編碼(ISRC)廣泛應用,積極制定中國有聲文獻數字化修復與典藏標準。
六是搭建大型專業音樂平臺。統籌規劃音樂產業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全國性的音樂數據統計平臺、音樂版權交易及監管平臺建設,鼓勵建設大型、權威的音樂信息服務和交流平臺、音樂生產制作平臺等。
七是促進國際交流與合作。逐步建立完善音樂產業國際合作機制,支持音樂企業引進海外高端音樂人才、特色音樂項目和先進商業模式。
八是推動中國音樂走出去。充分利用國際展會,進一步加大音樂圖書、音樂作品實物出口和版權輸出力度。
九是實施音樂人才培養計劃。鼓勵音樂企業與音樂院校密切合作,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十是推進國家音樂產業基地建設。充分發揮國家音樂產業基地的集聚效應,通過政策引導、資金支持,把基地培育成為音樂創作和音樂人才匯聚的孵化器,成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助推器。
《意見》還提出要通過四方面措施,保障音樂產業發展。一是實施項目帶動戰略。支持中華老唱片數字資源庫等重點項目建設,推動實施少數民族音樂保護出版工程。二是加大產業資金支持力度。支持重點音樂項目進入國家新聞出版改革發展項目庫。三是推動行業組織建設。積極推動國家音樂產業基地建設和重大音樂產業項目落地,組織相關音樂賽事,設立和管理音樂產業發展專項基金。引導音樂企業堅守職業道德,擔當社會責任。四是加強版權保護和市場監管。推動《著作權法》的第三次修訂,推動建立良好的網絡音樂版權秩序和運營生態,完善反盜版舉報和查處獎勵機制,強化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