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6名被告人出于讓走私車輛躲避執法檢查、獲取高額利益的目的,在明知高速公路正在使用的情況下,仍私自拆下高速公路防撞護欄,打破高速公路的封閉性。
經審理查明,今年5月23日,被告人梁某等人前往欽東高速61KM+300M處,除填補走私便道外,還幫搬煤氣罐、氧割機到高速路旁給同案人切割高速公路護欄,作案后逃離現場;5月27日,被告人吳某等3人駕車前往欽東高速往東興方向61KM+500M處,利用準備好的錘子、扳手、鑿子等工具將高速公路護欄拆卸,隨后駕車逃離現場;6月25日,被告人陳某等人在欽東高速60KM+500M處破壞高速公路護欄,后被民警抓獲。
東興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龍劍說:“在高速公路私開道口,讓走私便道接入高速公路,行人、車輛可以隨意進入正在使用中的高速公路,足以使對向高速駛來的車輛發生傾覆、毀壞危險。這6名被告人的行為不僅破壞了公有財產,更嚴重危害到了公共交通運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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