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河南省紀委公開通報了鶴壁市六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作風建設的典型問題。其中,一公安局主任科員將警車私自停放市政府大門一側出口處后,于晚間著睡衣動用該警車被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當日,河南省紀委對鶴壁市九州公安分局主任科員王振方違反警務用車管理規定問題給予通報。2015年10月15日下午,王振方將警車(豫F2112警)停放在市政府南大門東側便道出口處。當日19時35分,王振方穿著睡衣從警車內取走水杯,并將個人皮鞋等物品放入警車內。王振方在非工作期間穿著睡衣私自動用警車,其行為違反了警車管理使用規定。2015年10月19日,經市公安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振方行政警告處分。
此外,河南省紀委還對鶴壁市其他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作風建設的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
鶴壁市旅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谷慧勇揮霍浪費公共財產、違反廉潔自律規定,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收繳應由其個人支付的公款購買土特產違紀資金。
浚縣衛溪街道楊莊社區兩委成員違規公款吃喝,李士合作為楊莊村黨支部書記,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帶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淇縣廟口鎮東場村部分黨員借學習之機公款旅游,王記山作為該村黨支部書記,落實主體責任不力,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山城區人民法院正科級審判員馮祥敏,不認真履行個人事項報告制度,為兒子操辦婚禮,被給予誡勉談話。
鶴山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工作人員司娟娟,不履行請假手續、長期“吃空餉”,被留黨察看一年。同時,鶴山區衛生局解除司娟娟聘用合同。(劉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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