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9日,清華附中一在建工地發生腳手架坍塌事故,事故造成10人死亡,4人受傷。時隔近1年,今天上午,涉事工程承建方、施工方、監理單位等15名被告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在海淀法院受審。
15人中,除一名施工員稱自己的行為不應追刑責外,其他人都表示認罪。據了解,事發后,責任方對受害人進行了金額在106萬至148萬不等的賠償。
檢方指控 違規分包工程施工方盲目吊運鋼筋
2014年12月29日,清華附中一在建工地發生腳手架坍塌事故,事故造成10人死亡、4人受傷。
檢方指控,2014年6月,44歲的楊澤中以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名義,通過招投標獲得了清華大學附屬中學體育館及宿舍樓建筑工程后,又與建工一建公司簽訂內部經濟責任承包合同成為該工程實際控制人。
2014年10月,楊澤中與安陽誠成建設勞務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告人張換豐違規簽訂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并將分包合同內容擴大。涉案工程由北京華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擔任監理單位。
2014年12月28日17時許至22時許,被告人、鋼筋組長李成才向被告人鋼筋班長李雷請示,并報施工隊長張煥良同意后,指示塔吊信號工往基坑內吊裝21捆鋼筋。次日7時許,又吊裝3捆鋼筋,上述鋼筋未按照施工方案逐根散開碼放。至8時許,筏板基礎鋼筋體系失穩整體坍塌,將在筏板基礎鋼筋體系內作業的多名工人擠壓在上、下層鋼筋網之間,導致10人死亡、4人受傷。
檢方認為,該工程實際控制人被告人楊澤中、生產經理王英雄等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的管理職責,未消除勞務分包單位盲目吊運鋼筋且集中碼放的安全事故隱患。
被告人技術員趙金海在明知沒有安全技術交底的情況下,仍安排作業人員進行施工,致使作業現場馬凳的制作和安放均不符合要求。被告人鋼筋工長田勇未經審批填寫鋼筋翻樣配料單。檢方認為,應以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楊澤中、王英雄等15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庭審現場 15名被告人中僅一人不認罪
上午9時30分,庭審開始。
15名被告人被帶入法庭,5名公訴人出庭,被告方共有18名辯護律師。旁聽席上已經坐了上百人旁聽審案。
因此案被告人較多,檢方僅案卷就有80本,公訴人用手推車將案卷推入法庭。
面對檢方指控,14名被告人認罪。只有被告人原城建一建公司項目施工員荊鑫不認罪,他認為自己的行為沒有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程度”,“沒有規定我必須那么做,我在實際工作中履行了工作職責。”他的代理人為其做無罪辯護。
據了解,29歲的荊鑫是北京人。
據荊鑫今年1月1日的供述證明顯示,他負責現場施工管理,他的上級領導是生產經理王英雄,技術負責人曹曉凱曾安排他等編寫鋼筋專項方案。編寫過程中,技術員趙金海和曹曉凱都曾對方案進行修改。他曾給趙金海進行過鋼筋加工和鋼筋直螺紋套筒方面連接的技術交底,但沒有編寫過安全技術交底。
檢方播放視頻還原事故現場
檢方當庭還播放了案發現場的視頻,黑漆漆的鋼筋倒塌后四散在施工基坑內,看起來堅硬銳利。檢方卷宗顯示,現場綁扎的鋼筋橫梁存在明顯彎曲,且立筋焊口斷開,中間綁扎的馬凳以及邊部馬凳立筋也存在彎曲,鋼筋與鋼筋的焊接處能清晰地看到焊接沒有完全到位,焊接點鋼筋有破壞痕跡。一些帶傷有斷口的鋼筋仍然被使用。
此外,馬凳橫梁與基礎底板上、下排鋼筋大多數未用鐵絲捆綁。所用鋼筋規格、馬凳的設置間距均與原定方案不符。
檢方表示,事發后,市政府成立“12·19”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組,經調查確為事故原因為鋼筋施工違反規定,施工現場堆料過多,引起鋼筋焊接處斷裂,使基礎底板鋼筋整體倒塌。
事發后,責任方對受害家屬進行了積極賠償,金額在106萬至148萬不等。
2萬平米工程只有1安全員
荊鑫的辯護人表示,工地上只有荊鑫有施工員證書,但他沒有任何權利,就做些打雜的工作。
事故調查報告認定,被告人李成才為鋼筋班長,在未按接受施工方案安全技術交底的情況下,指揮現場工人將大量鋼筋堆放在筏板基礎上層鋼筋網上方,事發當天仍安排鋼筋吊裝,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被告人李雷供述,李成才在沒有接受安全技術交底的情況下,盲目組織信號工人吊鋼筋,導致鋼筋碼放不合格。馬凳及馬凳間無有效支撐,馬凳與基礎底板上、下鋼筋沒有形成完整的結構體系,不能承載過多的堆料載荷。被告人總監理工程師郝維民供述,2萬平米的工程,只配了2名安全員,還開了一個,就剩一個了。
截至記者發稿,庭審仍在繼續。
庭前采訪 一家屬獲賠120萬稱不想提傷心事
在這起事故中,來自保定的劉電中倒在鋼筋中,歿年43歲。
出事后,同為農民工的哥哥來到北京為其善后,“原來兄弟3人,老二突然沒了。”1年后的今天,當他聽記者問其是不是“劉電中的哥哥”時,語氣驚異,“好久沒人這么叫我了……”
他說弟弟本有一個幸福的4口之家,出事時,大女兒18歲,小女兒才8歲。在外務工,弟弟最牽掛兩個閨女,幾乎天天打電話,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多賺些錢,讓兩個閨女想買啥買啥”,大女兒能順利考上大學也是他經常念叨的事。
“出事后,孩子一下沒了爹,我弟媳婦沒了丈夫,全家的頂梁柱沒了。我比他大3歲,我倆從小感情就好,文化低才當建筑工,所以他特別希望孩子能上大學。可是出事后,孩子們受到很大影響,性格變得孤僻了,老大也沒考上大學,弟媳婦也蒼老了許多……”他說,受害工人大多來自河北、黑龍江和山東,都是青壯年。“十個人就是十根頂梁柱。”
出事7天后,他們收到120萬元的賠償,“這個數,是劉電中的一條命,他當農民工一輩子也掙不下。”劉電中哥哥表示,家屬對賠償比較滿意,收到錢后,他們帶著弟弟的骨灰回了老家,“不知道其他受傷的人現在怎么樣了,不是不關心,只是不想提起這傷心事了。” 文/記者王子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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