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在身上,但卡卻被瘋狂盜刷。對于這樣的新聞,市民已不陌生。那么,在這當中犯罪分子究竟采用了什么樣的手法呢?日前,青白江法院審理了一起信用卡詐騙,竊取、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7名被告人分別獲刑一年七個月至七年八個月不等。
從2013年3月到2014年7月,7人作案時間總共持續了一年多。期間,七人共計竊取他人信用卡信息70余條,向他人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900余條,瘋狂盜刷儲蓄卡和信用卡100余次,受害人達到數十人,涉案金額十萬余元。
法官介紹,犯罪分子平時主要通過QQ群等即時通訊工具進行交流。包括被害人的身份信息,銀行卡信息等均來自網上。比如,向某在網絡搜集到被害人的身份、銀行卡等信息后,只花了100元,就從另一同伙周某處查詢到該被害人完整的身份信息。
法官介紹,被告在被害人的銀行卡上重新綁定一個由他們掌握的手機號。特別是一些銀行修改綁定手機號無需經過柜臺操作,這給犯罪分子留下了操作空間。
具體操作步驟如下,通過網上篡號軟件,犯罪分子將自己手機號碼修改為原先綁定的銀行卡號碼。然后冒充對方身份,以已經掌握的對方身份信息和銀行卡賬號信息,將自己的手機號成功綁定在被害者銀行卡上。考慮到修改銀行卡綁定手機號受害人可能會接收到信息,犯罪分子大多將作案時間選擇在深夜。另外,有時也會通過向受害人手機號碼連續不斷發送垃圾短信方式,干擾受害人視聽,以便趁機偷梁換柱。
成功將自己的手機號碼綁定受害人銀行卡后,通過快捷支付方式,犯罪分子就可實現對被害人銀行卡上的款項進行盜刷。
何宇 雷恩仲 成都商報記者 張柄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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