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紅屋牛排閩江路餐廳。 大眾點評 資料圖11月22日中午,一顧客在青島紅屋牛排閩江路餐廳就餐后要求打包遭拒,餐廳稱是規定。顧客質疑這一規定未免太過“霸王”。對此,青島市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微信公眾號發布回復稱,該店“不提供打包服務”的店堂告示,表述不盡規范,已責令餐廳負責人與消費者溝并表達歉意。
餐廳:剩飯不能帶走 當垃圾扔掉
22日中午,央廣網一位記者到青島紅屋牛排閩江路餐廳就餐,飯后,請服務員把剩余的披薩打包帶走,沒想到,服務員拒絕打包,剩余的披薩不能帶出餐廳,稱是店里的規定。后來,餐廳一位主管也過來解釋說是餐廳規定。記者問,這披薩是不是我花錢買的。餐廳主管說,是。記者又問,我花錢買了,可不可以帶走?餐廳主管說:不能。記者又說,我不帶走,你們怎么處理?餐廳主管說,扔掉。聽到讓人無語的答復后,記者表示要投訴,此時,主管又解釋了一下店里的規定,但表示,可以打包帶走。
雖然事后,餐廳主管解釋說,他們餐廳點一份主餐,可以順帶吃簡便自助,為了防止有客人點了主餐后不吃主餐,只吃自助,而做出的不讓打包帶走的規定。但是,在就餐前,餐廳任何工作人員并沒有向客人說清楚。況且,既然點了主餐可以吃自助,那點餐后完全是客人的自由選擇,店里不能拿“店規”當擋箭牌,不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回復:表述不盡規范,涉嫌違反消保法
當日,青島市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稱,已立即派執法人員前往該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消費者反映情況基本屬實,該店“不提供打包服務”的店堂告示,表述不盡規范,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條款的規定。
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該店:一是負責人出面盡快與消費者進行溝通,接受批評,表達歉意;二是要求加強對員工的法律法規和業務技能的培訓;三是立即修改補充完善店堂告示,使其含義清晰明確、依法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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