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李強在庭審中為自己辯護。京華時報記者 歐陽曉菲 攝
京華時報訊(記者王曉飛)昨天,駕駛套牌車撞傷交警闖卡的男子李強,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傷害罪在西城法院受審。
駕駛套牌車瘋狂闖卡
昨天上午9時30分,27歲的李強在法警的押解下走入了法庭。
根據庭審中播放的視頻,今年3月8日上午,李強駕駛奇瑞QQ轎車行至天寧寺橋區時遇交警設卡檢查,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李強被交警示意靠邊停車。但李強選擇往內線車道并線,執勤交警見狀便征用前后社會車輛協助堵截。李強不斷地按喇叭,同時轟著油門,忽進忽退,不停地移動車輛尋找脫逃線路。交警一邊喊著讓私家車主們注意安全,鎖車下車,一邊警告、砸玻璃,要求李強下車。
最終,李強硬是從前方堵截的兩輛社會車輛之間撞出一條通道,接著一腳油門沖向復興門橋方向。
根據檢方指控,李強駕車拐上長安街,在西單路口沖撞攔截的警車后闖紅燈繼續逃逸。在六部口,李強的車被警方攔停,他跳車繼續逃跑直至被抓獲。李強的沖撞行為致兩輛社會車輛及一輛警車損壞,造成兩名民警輕微傷。
法庭上,面對檢方的指控,李強供認不諱,稱自己的車是套牌,心虛怕被交警發現,于是便猛踩油門準備逃跑。“當時一心想著逃跑,根本沒注意到周圍的車輛。”
致人輕傷被網上通緝
此外,檢方還指控李強涉嫌故意傷害罪。2014年2月24日,李強在通州區因瑣事與受害人張先生發生爭執,后持酒瓶毆打對方,致其輕傷。
李強辯解稱,當天,女性朋友丁琳(化名)打來電話讓他送她上班。李強來到丁琳家后發現門沒鎖,于是推門進屋。當發現丁琳的男朋友也在屋內,怕對方誤會就又退了出來。
“我是怕她對象誤會就退了出去,沒想到這回徹底誤會了。”李強稱,他跟丁琳的男朋友吵了起來,隨之發生廝打。“我從她家地上抄起一個啤酒瓶打在他頭上,他也拿啤酒瓶打了我,我受傷縫了三四針。”李強說。看到對方流了血,李強奪門而逃,“我不知道對方報了警,也不知道自己被網上通緝了。”
但檢方認為,李強其實早已知道警方在調查此事,并刻意躲避。檢方證據顯示,案發后,當地派出所民警曾經打電話讓李強去協助調查,但李強不僅沒去,還將電話辦理了停機。后來,警察又往李強老家打電話找他,李強仍然不回應。對此,李強辯解稱:“我以為朋友逗我玩呢,就沒去。”
當天中午,法庭宣布休庭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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