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訊
2015年8月19日,長江證券執行副總裁、董事會秘書徐錦文向董事會申請辭去董事會秘書一職。為確保公司相關事務不受影響,根據有關規定,董事會指定由公司董事、總裁鄧暉先生代行公司董事會秘書職責,并報深圳證券交易所備案。
根據相關規定,董事會秘書空缺期間超過三個月之后,董事長應當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會秘書。因此,自2015年11月19日起,公司董事長楊澤柱先生將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同時,公司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 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盡快完成董事會秘書的選聘工作。 (潘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