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訊
中國交通新聞網11月11日發布文章,“通運輸部官員回應出租車行業改革”。
交通運輸部黨組成員兼運輸服務司司長劉小明稱,以營利為目的的“專車”“快車”,要納入出租汽車進行規范;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合乘、順風車,要鼓勵并規范行為。
記者:你剛才說鼓勵并規范新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發展,具體的管理思路是什么?
劉小明:首先要界定一下網約車這個概念,目前市場上有“專車”“快車”“順風車”等互聯網出行服務產品,從業務本質上看,可分為兩類,一類是以營利為目的的“專車”“快車”,這是經營性的行為,要納入出租汽車進行規范;一類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私人小客車順路拼車的共享模式(合乘、順風車),這是要鼓勵的,但必須規范其行為不能變相營運,成為“黑車”。
與傳統出租汽車相比,“專車”發展確實存在一些優勢,有值得鼓勵的地方。包括:一是豐富了運輸服務類型,乘客通過平臺可自主選擇用車服務和車輛類型,網上支付結算,改善了用戶體驗;二是乘客和駕駛員的供需信息通過“專車”平臺更加有效對接,消除了巡游出租汽車供需雙方的信息不對稱;三是通過信息化手段和訂單全過程記錄,實現了對駕駛員服務的有效評價,提升了對駕駛員的精細化管理水平。這些對傳統出租汽車改進服務模式和提升服務質量也有很好的借鑒作用。
但同時,也確實存在一些亟待規范的問題。一是主體責任不清。“專車”平臺大量接入非營運私家車,通過“四方協議”模式規避責任,乘客合法權益缺乏有效保障。司機背景審查不嚴格,缺乏必要的安全服務培訓。大量私家車接入平臺從事運營,車輛安全性能檢驗不足,存在運輸安全隱患。
二是存在不公平競爭。“專車”作為新生事物,尚無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從而在數量調控、價格制定、車輛安全、報廢管理、保險制度、稅費繳納等方面與傳統出租汽車存在政策差異,形成不公平競爭,對傳統出租汽車行業造成沖擊。而且,還通過給乘客獎勵和優惠、向駕駛員發放補貼等手段,搶占市場份額,直接正面沖擊市場,打著市場經濟旗號,自身卻直接破壞公平競爭市場規則,擾亂正常的運輸市場秩序。
三是信息安全存在風險。平臺不僅掌握了大量個人電話、信用卡、車輛、地址等靜態資料,還擁有市民出行、城市交通、地理信息等實時動態信息,存在個人隱私、敏感信息和國家安全信息泄露及傳播的風險。
具體制度設計上,就是在《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2004年第412號)的法律框架下,對新老業態實行分類管理,在服務方式、車輛標準、價格機制和服務標準等方面劃定界限,錯位經營。
比如巡游出租汽車噴涂、安裝明顯的出租汽車專門標識,可通過“掃馬路”方式巡游攬客,也可通過電話、互聯網等方式提供服務。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不能“掃馬路”,只能通過預約方式提供服務。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車輛檔次應體現高品質、差異化服務要求。巡游出租汽車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可實行政府指導價或市場調節價等等。總體上,就是要通過構建新老業態共存的多樣化服務體系,實現公平競爭、融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