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復生受審認罪法院供圖
法制晚報訊(記者唐寧)記者昨日獲悉,備受關注的“工體連環撞人案”已于昨日在三中院公開審理,被告人金復生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殺人罪受審。
上午9時30分,庭審正式開始,市三分檢指控:被告人金復生與北京市朝陽區三里屯經濟管理中心因民事糾紛產生矛盾,遂意圖通過駕駛機動車撞死三里屯經濟管理中心人員的方式泄憤。
2014年12月26日上午10時許,金復生為實施報復行為,駕駛別克牌轎車在本市工體東路5號樓東側輔路,故意撞擊該經濟管理中心司機康某某,并在將其撞倒后逃跑。在駕車逃跑至本市朝陽區朝陽門外大街工商銀行朝陽支行南側主路時,故意加速撞擊人行橫道上正常行走的無辜群眾1名,后又駕車由北京工人體育場南門進入體育場院內,先后駕車撞擊了10名無辜群眾。
金復生連續撞擊多人后,因所駕駛車輛與一輛金杯牌汽車發生碰撞而停下,導致金杯車和相鄰停放的現代途勝汽車、雪弗蘭樂風汽車受損,經現場群眾舉報,民警趕赴現場,將其于所駕車輛駕駛室內抓獲。
公訴機關認為,金復生駕駛機動車輛在公共場所故意連續撞擊無辜群眾,致3人死亡、8人受傷,主觀惡性、社會危害性極大,犯罪情節、后果特別嚴重,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金復生意圖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駕駛機動車輛撞擊他人,致人輕微傷,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責。
在法庭審理中,公訴人對被告人金復生依法進行了訊問,被告人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金復生的辯護人為金復生進行了辯護。部分受害人及其親屬依法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要求金復生賠償遭受的經濟損失,并對案件事實和相關證據發表了意見。
在最后陳述階段,金復生表示認罪悔罪,接受法律的制裁。金復生稱愿意賠償受害人的損失,并向所有受害人道歉。
庭審于當日下午結束。合議庭將依法進行評議,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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