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北京法院網官方微博
中新網11月10日電 據北京法院網官方微博消息,北京市三中院今日公開審理“工體連環撞人案”,被告人金某某被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和故意殺人兩罪。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金某某與北京市朝陽區三里屯經濟管理中心因民事糾紛產生矛盾,遂試圖通過駕駛機動車撞死三里屯管理中心人員的方式泄憤。
2014年12月26日,被告人金某某為實施報復行為,駕駛轎車撞擊該管理中心司機康某某,并在將其撞倒后逃跑,逃跑過程中加速撞擊無辜群眾10名,后又駕車由北京工人體育場南門進入體育場院內,又撞擊了10名無辜群眾。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金某某駕駛機動車在公共場所故意撞擊無辜群眾,致3人死亡,8人受傷。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殺人罪追究被告人金某某的刑事責任。
在庭審調查中,被告人如實供述了整個犯罪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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