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記者 楊虎元 通訊員 燕燕)延安一男子落網后,向法官隱瞞了自己在一家招待所盜竊的罪行,原以為可以逍遙法外,沒想到剛出監獄去招待所取衣服時,就被受害人認出。
36歲的薛某是陜西子長縣人,自幼家貧的他輟學后便在外地打工,可每次打工賺來的錢沒幾天就被他花光了。薛某36歲了還打著光棍,過日子也是抱著得過且過的態度,實在沒錢時就去做點小偷小摸的事。
2014年8月,薛某因盜竊被榆陽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2015年10月,薛某剛出獄,便到進監獄前住的招待所拿自己放在那里的衣服。因為剛出監獄,薛某一時高興竟然忘了自己曾盜竊過招待所老板娘13000塊錢的事情,在取衣服時被招待所老板娘認出并報警,被新明樓派出所的民警抓獲。詢問中,薛某自以為向法官隱瞞了的罪行就不會有人知道。
目前,薛某已被榆陽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更多精彩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