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新聞媒體的市場化和大眾法律維權意識的不斷增強,新聞侵權案件越來越多。被報道對象的形象或利益因媒體報道遭受損害時,往往會以訴訟的形式與媒體對簿公堂。如何從源頭避免訴訟風險日益成為包括政法媒體在內的所有媒體的一門必修課。
在此背景下,媒體法律顧問專題研討會暨《民主與法制》社聘請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簽約儀式日前在北京舉行。本次專題研討會以“媒體與律師:互動共贏,推進法治”為主題,來自新聞媒體的從業人員與律師、法律專家學者面對面交流,共同研討媒體法律風險的防范與應對問題。
目前,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共為500余家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新聞媒體等單位擔任常年法律顧問。其中,所服務的媒體就有71家。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媒體和律師都是私權制約公權的代表,兩者都是建設法治國家的推進者、公平正義的維護者、憲法法律的捍衛者、對弱勢群體的關注者。因此,律師和媒體是天然的盟友,應當彼此尊重、相互合作、互相監督、共同發展。”檢察日報社社長李雪慧說。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認為,無論是媒體還是律師,都應當保持對法律的敬畏之心。“既要有經營意識,也要有社會責任思維。有的媒體一方面抨擊假冒偽劣產品,一方面給生產假冒偽劣產品的商家做廣告。在這類問題上,應當有媒體的底線。而律師可以說是商人,但他是特殊的商人,因為他有他的職業素養,那就是促進公平正義。”
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湛中樂指出,在社會生活中,包括律師在內的法律人,一定要通過媒體的宣傳,通過一個個具體的案例,讓人們感受到法律代表的是體現民主與法治精神的正義力量。(記者 殷泓)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