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西城檢察院督促挽回60余萬國資
本報北京11月30日訊 記者黃潔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近日召開的“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相關問題”研討會透露,該院近年共發出督促起訴意見書兩件,均收到回函,挽回國有資產60萬余元。
新民事訴訟法規定,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由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公益訴訟。
西城檢察院2010年制定的開展民事督促起訴工作的意見(試行)明確,對于被督促單位收到民事督促起訴書后不提起訴訟也不采取其他權利行使行為的,檢方經與法律援助機構協商同意后,可向法院起訴。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環境資源法研究所所長王燦發認為,檢方督促起訴比直接提起公益訴訟更合適。出現公共利益受到損害而沒人管的現象,檢察機關應當督促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作為。如果對方未予回應,可能涉嫌瀆職,檢方可以行使其另一項職責,追究行政機關的瀆職責任。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