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銀保監會新疆監管局發布4則處罰信息。
其中,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克銀保監罰決字〔2022〕16號、17號)顯示,由于持股5%以上股東未經核準,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根據《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五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的有關規定,克孜勒蘇銀保監分局對阿圖什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作出罰款人民幣3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對此期間擔任理事長的責任人沈學軍作出警告,并罰款人民幣6萬元。
另外,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克銀保監罰決字〔2022〕18號、19號)顯示,由于信貸資金控制不嚴,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的有關規定,克孜勒蘇銀保監分局對阿圖什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工貿信用社作出罰款人民幣2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對此期間擔任主任的責任人依馬木買買提·阿布都克熱作出警告,并罰款人民幣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