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網站消息,近日人民銀行廣州分行開出罰單,針對廣州農商銀行違反國庫管理規定等違法行為,對該行進行警告,并罰款232.9萬元,對該行時任信用卡中心合規與風險總監黎學東罰款1萬元。
(截圖自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網站)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廣州農商銀行共有六項違法行為:違反金融統計管理規定;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違反人民幣現金收付與貨幣防偽反假管理規定;違反國庫管理規定;違反征信管理規定;違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規定。
官網信息顯示,廣州農商銀行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廣州農村信用社,2009年12月改制為農商行,2017年6月在港交所掛牌上市。廣州農商銀行擁有12家中心支行、6家分行;轄下有子公司30家,其中金融租賃公司1家、控股農商銀行4家、珠江村鎮銀行25家。年報數據顯示,2021年廣州農商銀行增收不增利,實現營業收入234.81億元,同比增長10.66%;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31.75億元,同比大幅下降3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