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銀保監會河北監管局一連公布八則針對中國銀行石家莊裕華支行相關負責人的行政處罰信息。
處罰信息顯示,因對中國銀行石家莊裕華支行制度規定落實不到位、風險和員工異常行為排查不到位負主要管理責任,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王電生被前河北銀監局處以警告,取消副行長任職資格三年,罰款十萬元;邊向利被前河北銀監局處以警告,取消副行長任職資格三年,罰款十萬元;張立波被前河北銀監局處以警告且罰款10萬元;于松被前河北銀監局處以警告,罰款8萬元;劉雪敏被前河北銀監局處以警告,罰款5萬元。
此外,因對中國銀行石家莊裕華支行員工異常行為排查不到位負主要管理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王力波被前河北銀監局處以警告且罰款5萬元。因對中國銀行石家莊裕華支行風險和員工異常行為排查不到位負管理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張愛舟被前河北銀監局警告且罰款5萬元;羅勇被前河北銀監局警告且罰款5萬元。
記者注意到,前河北銀監局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都是2018年4月13日,從處罰的性質來看,大多都是制度執行不到位、對員工異常行為排查不到位等。但時至2022年6月10號,銀保監會河北監管局才將處罰信息公布在官網上,中間間隔四年之久,這是什么原因?記者將對此保持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