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按照《云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和《云南省教育廳 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落實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通知》要求,多措并舉,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一是及時制定方案,確保工作要求落到實處。經臨滄市人民政府批準,于2016年8月制定出臺了《臨滄市教育局 臨滄市財政局 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臨滄市關于落實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各縣(區)也于2016年8月底前相繼出制定出臺了各縣(區)的實施方案,保障上級要求及時貫徹到全市范圍。
二是明確補助范圍,合理劃分補助檔次及標準。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實施范圍為臨滄市鄉鎮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三年服務期內符合條件的特崗教師、在冊在崗正式工勤人員。實施標準按照“以崗定補、在崗享有、離崗取消、實名發放、動態管理”的原則,實行鄉村教師差別化生活補助政策。各縣(區)根據鄉村學校的艱苦、邊遠程度等因素,合理劃分補助的檔次及標準,重點向條件艱苦地區、村小及教學點傾斜。
三是及時兌現自籌資金,實現生活補助全覆蓋。在臨滄市各級財政十分困難、收支缺口巨大的情況下,明確最低補助標準不得低于每人每月500元。自2016年9月1日起克服困難,全面實施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臨滄市八縣(區)共安排鄉村教師生活費補助資金8454.39萬元,覆蓋全市78個鄉鎮15808名教師,有力改善了鄉村教師的生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