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中央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我市積極健全完善項目管理制度,與市民政部門聯合出臺了《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項目實施方案》,根據全市試點工作目標任務,明確了補助項目,推動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一是支持社區養老服務中心項目建設。符合條件的社區養老服務中心,按照建在城市社區、農村社區分類,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符合條件的社區養老服務中心,按照建在城市社區、農村社區分類,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運營補助,連續補助兩年。
二是支持社區醫養結合型設施項目建設。符合條件、新建改擴建的社區醫養結合型設施,每處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符合條件、投入運營的社區醫養結合型設施,每處給予15萬元運營補助,連續補助兩年。
三是支持居家養老服務組織項目運營。對于符合條件的居家養老服務組織,按照服務城市社區和服務農村居家老年人分類,經推薦、評審通過的,每個每年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運營補助,連續補助兩年。
四是支持困難居家老年人購買保險。為符合條件的城鄉低保、分散供養的“五保對象”和“三無對象”中的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和家庭綜合保險,標準分別為每人每年60元和每人每年20元。
同時,為規范和加強支持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資金管理,市財政局與市民政局積極溝通,牽頭出臺了《威海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資金管理使用辦法》,結合項目實施方案,對項目資金的使用范圍、實施區域、重點支持領域、撥付監管等具體內容進行了進一步明確,確保資金使用效益得到有效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