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財政建設,對建成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重要意義,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重要舉措,按照《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要求,根據《財政部法治財政建設實施方案》,呼市財政局近期采取“六項舉措”,積極推動法治財政建設。
一是推行財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制度,并實施動態管理。全面梳理權利清單,并及時報市法制辦審核確認、同時繪制相應的流程圖,優化流程的基礎上,將職責權限、法律依據、實施主體、運行流程、監督方式等財政權力事項以清單形式向社會公開,逐一厘清與行政權力相對應的責任事項,做到有權必有責,責權相對應,并將相應責任清單向社會公開。同時,根據法律法規的變化情況,動態管理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及時清理、補充、完善。
二是建立財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長效機制,實行規范性文件動態清理。2016年,呼和浩特市財政局統一清理了本局制定印發的文件,2017年,呼和浩特市財政局配合市法制辦做好政府印發的本部門起草和現執行的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同時,根據全面深化改革、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廢止情況,及時清理有關財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實行動態化管理,及時清理相關文件并向社會公布。
三是專業性技術性決策事項組織專家論證。根據財政部法制財政建設要求,呼和浩特市財政局對政府采購、重大行政決策、行政復議、行政處理處罰等專業性、技術性強的事項,及時召開專家論證會,選擇論證專家注重專業性、代表性、均衡性,對專家意見及時記錄整理,并逐步建立專家庫。
四是加強合法性審查。根據財政部的要求,建立財政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未經合法性審查或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對政府信息、行政處罰合法性等重要行政事項,實行合法性審查。逐步建立財政部門法制機構人員為主體、吸收專家和律師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完善法律顧問服務機制,保證法律顧問在制定財政重大政策、推進依法理財中發揮積極作用。
五是加強財政行政復議工作。呼市財政局認真對待以財政部門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全面保障行政相對人的程序權力,按需及時組織聽證,尊重并執行生效的行政復議決定。逐步健全財政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機制,糾正違法或不當財政行政行為。對行政復議、發現的普遍或重大問題及時進行反饋并提出改進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