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終堅持以建設法治財政為目標,加快推動財稅體制改革,切實加強財政監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嚴肅財經紀律,不斷推動財政管理實現法治化、科學化、精細化。
一是堅持以改革促管理。全面貫徹落實關于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完整編制“四本預算”、實施“營改增”和資源稅改革等部署,堅定不移的推進各項改革工作,不斷規范財政運行管理。進一步深化國庫集中支付改革,逐步推動授權支付成為市本級預算單位的主要支付方式。切實做好資源稅改革,全面摸清全市資源企業基本情況。切實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對市本級232個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進行了清查、統計、審核。升級打造綜合治稅平臺,今年上半年,累計查補入庫稅款9408萬元。
二是堅持以監督促管理。堅持把財政監督作為財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以監督促進管理,在管理中實現監督。創新建立財政監督約談機制,采取對被監督單位或個人及其相關人員進行警示性談話的方式,督促責任單位及時整改落實在監督中發現的問題。創新財政監督方式,首次采用“暫停撥款”、建議“有權機關”予以糾正等強制措施,對監督檢查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督促整改。強化監督資源整合,按照統一抽調人員、統一編組、統一培訓、統一組織檢查、統一審理、統一處理處罰“六個統一”的原則,采取市和各縣(市、區)上下兩級聯動的方式開展監督檢查,充分整合了監督資源,形成了監管合力。今年上半年,先后在各縣(市、區)財政部門抽調30余人次,組織開展了預決算公開、公路安保工程補助資金、城鄉醫療救助資金、財政扶貧資金等專項大檢查,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是堅持以制度促管理。進一步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預算支出執行管理,強化財政預算執行動態監控,及時完善監控預警規則,確保預算單位支付更加規范合理。積極探索建立鄉鎮財政資金績效分配法并在全市推廣,有力推動了鄉鎮財政規范化管理。制發《關于嚴肅財經紀律進一步加強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通知》,進一步規范了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預決算管理、支出管理、資產管理等財務工作。完善財政評審制度,上半年共完成預算、結算評審項目174個,審減金額3.37億元,綜合審減率達1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