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府引導、搭建平臺。加強“政采貸”制度建設,市財政局會同市人民銀行、市銀監局、市金融辦等相關部門積極研究探索,出臺《嘉興市級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信用融資試點辦法》《嘉興市級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信用融資暫行辦法》。建立健全部門溝通協作機制,市財政局不定期召集部門與金融機構、供應商進行座談和專題磋商,開展業務培訓,進行服務解讀,解決融資困難,擴大政府采購影響,提高政府部門服務企業、服務發展的實際效果。
二是操作便捷、降本高效。政府采購供應商申請信用融資時,除法定代表人擔保外,如融資金額未超過政府采購合同金額的,無需中小企業供應商提供財產抵押或第三方擔保,或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條件,且貸款利率遠低于一般貸款利率水平。目前“政采貸”的平均利率為基準上浮15%,即5.0025%。相比其他信貸品種,企業的融資成本降低了三分之一多,切實做到以政府采購信用為基礎,簡化手續,提高效率,降低供應商融資成本。
三是風險控制、互惠共贏。在制度設計上,重點體現對用于信用融資的政府采購合同的風險管理,將政府采購合同收款賬號與融資銀行收款賬戶相掛鉤,通過技術和政策的雙重保險確保貸款資金安全收回。市財政局、市人民銀行、市銀監局、市金融辦等相關部門共同加強對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信用融資試點工作監督管理和風險控制,堅持政府部門不為融資貸款項目提供第三方擔保的原則,推動銀企雙方遵循市場運行規則依靠有效競爭和自身實力來實現項目落實和互惠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