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近日在全省率先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意見》,進一步規范市級部門單位資產配置行為,推進縣市區財政部門普遍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標志著我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管理工作率先在全省實現重大突破。
一是明確了資產配置預算編制范圍及內容。凡納入預算管理的部門單位配置房屋、土地、通用設備、專用設備及家具等資產的,均需編制資產配置預算,明確擬配置資產的名稱、數量、測算經費額度、資金來源和申請依據等。
二是明確了資產配置預算流程。資產配置預算編審要與部門預算編審工作同步,并有機融入“二上二下”的預算流程中。財政部門要找準嵌入部門預算流程的切入點,理順財政內部資產配置管理職責分工,加強資金與資產的聯動管理,規范部門單位資產配置行為,促進資金合理分配。
三是注重提高資產配置預算編審的信息化水平。推進資產管理與資金平臺的對接,實現財政一體化平臺與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之間信息資源共享。將資產配置標準嵌入配置模塊,實現資產配置預算網上自動審核功能。通過信息共享、系統對接,為資產配置預算編審提供信息技術支持與保障,提高資產配置預算審核效率。
四是加強資產配置預算執行管理。通過強化與政府采購聯動管理、嚴格執行資產配置預算、按照資產配置標準配置資產等措施,做到無資產配置預算不予資產配置及政府采購,切實提高資產配置預算的約束力和執行力,防止資產配置預算形同虛設。
五是加強資產配置預算監督管理。通過逐步建立國有資產績效評價制度、國有資產信息公開制度、加強審計監督檢查、推進內部控制機制建設等措施,對部門單位形成外部及內部相結合的監督檢查機制,規范部門單位資產配置行為,提高國有資產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