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六中全會和省市縣黨代會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局科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推動落實“加快發展、加快脫貧”兩大關鍵任務。根據中組部有關文件,結合我局工作實際,近日,開展了2016年度科級領導班子和科級干部考核工作。
一是明確考核內容。對領導班子,主要考核2016年度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弘揚井岡山精神、完成目標任務、作風建設、法治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執行民主集中制、組織領導能力、推動“加快發展、加快脫貧”、工作業績、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意識形態責任制和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情況。對于科級干部,主要是對照“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好干部標準全面考核干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核干部思想政治狀況、弘揚井岡山精神、依法履職、完成重點工作、解決矛盾問題、廉潔自律和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等情況。
二是嚴格考核步驟。首先,提前組織科級干部撰寫年度工作總結和述職述廉述德述法報告,要求既要對過去一年的工作成績做出說明,又要把出現的問題擺到臺面上,還要列出具體的整改方案;其次,召開民主評測大會,要求在單位主要負責人代表領導班子作出工作總結以后局機關所有在職人員進行民主評測和民主推薦;接著,進行組織考核,由縣考核組采取個別談話或召開座談會、實地察看等形式聽取、了解干部群眾對考核對象的評價(對正、副科級后備干部一并進行考核);最后,綜合分析評價和審定考核等次,根據考核情況匯總,對照考核內容,深入細致分析,并形成綜合考核評價報告上報至縣委備案。
三是強化結果運用。把本次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在考核結束以后,針對考核組反饋的情況,結合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認真總結,研究整改措施;對在考核測評中優秀票較高、表現突出的干部予以激勵;對考核組認定為不適宜擔任現職或被評為基本稱職以下等次的干部,視具體情況分別采取誡勉談話、調離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免職、降職處理。
(劉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