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加強收入征管,確保完成預期目標。一是大力組織收入,繼續及時協調稅務部門組織稅收征管,同時堅決杜絕有稅不收、收過頭稅和虛收空轉等現象,充分發揮稅收征管保障系統功能,加強涉稅信息傳遞,嚴控稅收“跑冒滴漏”。二是繼續落實班子成員包保縣市責任制和收入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協調解決收入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完成全年收入預算。三是處理好“吃飯”與“建設”的關系,樹立“過緊日子”思想,要從嚴控制新增支出,同時要統籌資金。
二、落實積極財政政策,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一是繼續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和創新創業政策,積極落實金融普惠政策。二是創新財政資金投入方式,實現“三個轉變”(由直接投入向間接投入轉變、由無償投入向有償投入轉變、由債權投入向債權股權夾層投入轉變);放大財政資金乘數效應,用好用活市級產業發展基金。三是進一步推廣PPP模式,進一步完善市本級項目庫,積極申報新的項目,加快推進已經確定的示范項目建設。四是積極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支持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完善支農資金整合機制,重點支持一批優秀企業發展,支持實施“美麗鄉村”建設工程,加大高標準農田和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大力支持精準扶貧。
三、調整優化支出結構,著力保障改善民生。一是強化預算剛性約束意識,壓實預算單位在編制部門預算中的主體責任。嚴格控制“三公”經費預算,合理壓縮會議費、公務接待費等一般性支出。二是支持教育、科技、文化衛生事業發展。制定支持我市教科文工作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落實中央和省出臺的各項保障政策。支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三是落實各項社會保障政策。重點保證中央和省出臺的政策落實,確保養老金、城鄉低保待遇等落實;全面落實就業優先戰略,支持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創建,支持大學生創業資助計劃和回歸創業工程。
四、推進財稅體制改革,構建現代財政制度。一是積極推進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認真研究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方案,認真研究中央和省關于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政策體系。二是深化預算管理改革。加強項目庫特別是儲備項目建設,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推進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做好2017-2019年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工作;扎實推進預算公開,進一步細化預決算公開內容;強化預算績效管理,擴大專項支出預算績效管理范圍。三是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清理評估市本級政府債務,加強債務風險指標監測分析,制定風險分類處置預案,進一步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范資金使用。四是推進非稅收入征管電子化改革,全面升級改造市級非稅收入征管信息系統,提高征管效率。五是加快實施國庫支付電子化改革,推進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的編制;合理撥付和調度資金,提高財政資金運行效率。
五、強化財政監督管理,全面防范財政風險。一是加大法律法規、財政政策、管理制度的宣傳力度,完善和清理財政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落實內部控制制度、優化專項資金撥付流程等制度。二是做好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好四個平臺:利用財政監督平臺,建立大監督機制;利用投資評審平臺,提高財政評審質量;利用績效管理平臺,把績效管理做出實效;利用非稅收入稽查平臺,堵塞征管漏洞。三是部門聯動,開展部門預算單位財務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實現信息共享、結果共享。四是加大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力度,管好盤活國有資產,實現市級預算部門資產管理電子信息系統全覆蓋。五是加強財政政策、會計準則和條例的培訓,加強對各單位的財務指導;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控股企業的基本建設財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