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轉型發展取得新成效。制定出臺《關于統籌盤活各類資金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意見》,主動服務和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安排工業轉型和企業幫扶資金扶持工業企業轉型升級;撥付“去產能”專項獎補資金,積極幫助鋼鐵煤炭企業穩妥化解過剩產能;設立4支產業投資基金,支持戰略性重點企業和“新經濟”發展;建立6億元市級應急循環資金池,幫助企業償還銀行貸款提供“過橋”拆借,有效降低企業成本7000多萬元。
二、保障改善民生達到新水平。不斷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社會各項事業的投入力度。2016年市本級民生支出同比增長5.1%。面對“98+”特大洪水的嚴峻考驗,通過建立防汛應急資金撥付“綠色通道”,有效支持了黃石防汛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開展。
三、推進財稅改革邁出新步伐。按照“去杠桿”的要求,鼓勵市級投融資公司市場化轉型和直接融資,不斷提高其造血功能和融資能力。積極推進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4個PPP項目成功入選第三批國家示范項目。穩步推進預算績效管理、政府資產報告試點等各項改革,財政體制機制活力不斷增強。
四、加強財政監管實現新突破。組織開展基層財務、財務報銷、惠民政策落實和“小金庫”清理等專項治理工作。制定《關于切實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意見》、《黃石市鄉鎮(街道)基層財務報銷管理規定》,構建財政監管長效機制。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級重點專項資金預算管理的意見》。推行村級財務代理記賬試點,提高基層財政監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