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強化財政資金安全管理,切實保障庫款運行的安全性和規范性,促進穩增長、保民生各項政策更好更快的落實,泉州市財政在總結各縣市區國庫管理差異的基礎上,結合省財政廳關于加強和規范財政資金安全工作要求,制定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泉州市財政庫款管理工作措施,從“增效益”和“防風險”兩方面加強和規范庫款管理。主要包括:
一是規范庫款保障范圍。對目前庫款支付范圍進行全面梳理,嚴格按照《預算法》規定的預算資金支出范圍撥付庫款,禁止從庫款中墊付非財政保障的項目建設資金。加強對財政專戶和預算單位銀行賬戶資金管理,嚴禁違規將國庫資金轉入財政專戶,嚴禁違規將財政資金支付到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
二是加強預算編制和執行管理。編細編實年度預算,提高預算到位率,加快預算特別是專項資金下達進度,確保專項資金在6月底前下達70%,9月底前下達90%,11月底前全部下達。強化對預算單位預算執行情況的跟蹤監測,督促預算單位落實預算執行主體責任,加快預算支出進度。
三是積極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持續清理結余結轉資金,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加快收回存量資金的安排使用,避免形成“二次”沉淀。
四是加強存量債務置換工作。規范置換債券庫款墊付行為,對于納入置換債券發行額度的到期債務,在庫款余額超過一個半月保障水平的基礎上,允許在債券發行之前從庫款中墊付。加快債券置換進度,防止債券資金長期滯留國庫,發揮置換債券的資金效益。
五是加強財政借墊款項管理。繼續加大對歷年財政借墊付款清收力度,加強財政對外借款日常管理,規范財政對外借款審批程序,嚴格控制新增對外借款。
六是夯實會計核算基礎。加強會計核算管理基礎工作,規范會計賬務核算,強化財政內部之間、財政與外部之間的對賬工作,注重財政決算審核工作,減少決算數據差錯,進一步提高財政決算編審質量和權威性。
七是完善庫款管理內控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分工,確保不相容崗位相分離,進一步規范資金撥付流程,強化資金撥付審核和印鑒管理,保障資金安全運行。
八是防范庫款支付風險隱患。強化庫款余額監控,實時掌握庫款余額和庫款保障水平。強化庫款調度管理,市財政對庫款保障水平過高的縣(市、區)緩調或停止調度資金,對庫款保障水平過低的縣(市、區)進行預警,防范潛在支付風險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