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來,區財政局積極推進政府采購監管工作,全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定點采購有關工作的通知》,公布了《2017年河北省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和限額標準》,夯實三項措施強化政府采購工作。
一是明確采購標準,促進依法管理。明確部門集中采購的采購范圍及采購限額標準,要求部門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政府采購目錄以內,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且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類項目,必須執行政府采購制度。二是立足預算“源頭”,強化采購約束力。采購單位未按規定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政府采購計劃表未備案和未執行政府采購制度的政府采購項目,要求不予審批,不得撥付資金,杜絕人為規避政府采購的行為。三是強化監管機制,形成監督合力。強化對社會采購代理機構的監管,財政、監察等部門形成監督合力,通過對代理業務的全過程進行跟蹤,及時發現、預防并處理采購代理機構違法亂紀行為,提升政府采購在公眾中的健康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