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是政府采購政策的重要目標。多年來,山東省政府采購監管部門一直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千方百計用足用好支持政策。2016年,山東省共授予中小微企業合同總額2253.96億元,占全部采購總額的84.33%,比上年提高4.13個百分點。
一是享優惠,提高競爭能力。明確要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設置門檻限制中小微企業參與采購活動。同時,要求其在采購文件中明確,對小型或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10%的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競爭,扶持中小微企業在激烈角逐中勝出。
二是拓渠道,緩解融資難題。中小微企業籌資能力弱,常常面臨融資難題。2015年,山東省充分發揮政府信用在市場資源配置中的作用,以政府采購合同為信物,促進金融機構為政府采購中標成交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幫助中小微企業走出融資困境。2016年,19家駐魯銀行對政府采購合同授信3.5億元,近百家企業受惠,政策示范效應明顯。
三是降負擔,助推輕裝前行。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政府采購合同預留尾款作質保金的做法,一律由中標(成交)供應商在合同簽訂時,向預算單位繳納履約保證金或履約擔保函,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不得再收取履約保證金及履約擔保函。同時,為降低供應商的投標及履約成本,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拒絕供應商使用保函形式繳納的投標或履約保證金,切實減輕企業經營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