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來,保山市財政局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過程中,扎實完成“規定動作”的同時,充分發揮“創新力”,深入研究、積極論證,結合省、市財稅改革相關政策,選準“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為黨風廉政建設創新的突破口。
傳統的國庫支付工作是以紙單為媒介,信用支撐體系很簡單,即:筆墨+印章+紙張。國庫集中支付實施電子化管理后,全程使用“電子憑證+電子簽章”等控制手段完成電子化數據的認證和審核校驗,既提高財政資金支付效率,又確保財政資金和財政干部安全。2016年3月,保山市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改革正式啟動,4月27日市本級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系統成功上線運行,7月完成全部預算單位上線工作,提前實現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改革市本級預算單位全覆蓋的目標。此外,我市騰沖市還被省財政廳選為全省第一批上線的4個縣(市、區)之一,并于9月底完成系統上線運行。
一、集中支付電子化,程序嚴謹保安全
出臺《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實施辦法》《電子印章管理辦法》《電子憑證庫管理辦法》及《電子化管理應急預案》等制度,督促各方簽訂電子化管理協議,使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規可依、權責明晰。從“技術對賬”和“業務對賬”入手,建立憑證庫之間、憑證庫與業務系統之間、業務系統之間“三層”電子化自動對賬機制,確保財政、人民銀行、代理銀行和預算單位“四方”數據信息和賬務處理的一致性、準確性、完整性。形成由計算機自動控制、業務閉環的電子化自動對賬流程,由按月對賬變為每日對賬甚至實時對賬,提高了風險防控能力,筑牢了資金安全防線。
二、功能完善流程簡,環環相扣提效率
開通“財政實撥電子化退款、財政授權和直接支付對賬、國庫收入對賬及人民銀行日常報表傳送”等功能;實現“財政直接支付、財政授權支付和資金實撥”等支付業務類型全覆蓋;實現財政與人民銀行、財政與代理銀行、代理銀行與人民銀行以及預算單位與代理銀行之間全流程節點的資金支付、匯劃、清算等業務的電子化管理;代理市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的所有商業銀行在第一批同步上線運行。
三、真抓實干勇探索,以點帶面推改革
支付電子化管理工作的快速推進,提高了財政服務效能和國庫資金管理水平。市財政局將繼續鞏固電子化實施成果,完善管理制度,夯實安全基礎,不斷推動業務管理創新。一是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完善系統對賬、報表查詢等功能,提高信息加工、分析和利用水平;二是建立監控平臺,對支付憑證的流轉過程進行全面監控,確保資金支付的時效性和準確性。三是在市本級實現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全覆蓋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縣鄉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改革,積極向省財政廳申請匯報將我市未改革的縣區早日納入改革范圍,為不斷深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創造良好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