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清理。在認真分析以往年度項目支出執行情況的基礎上,全面清理和規范現有項目支出的可執行性內容,堅持“需保留的盡力安排、需削減的盡量壓縮、需取消的果斷砍掉”的指導思想,切實加強業務經費清理,注重項目資金整合,著力優化支出結構,以確保當期財力可承受、未來發展可持續,確保明年預算編制項目較往年度更加精細化。
二是分類保障。在清理規范政策、準確界定支出責任、精細測算業務經費的基礎上,將項目支出重點分為經常性項目支出、保障性項目支出、階段性項目支出“三大類”,堅持“經常性項目必須保、保障性項目優先保、階段性項目整合安排盡量保”的思路,實行分類并視其輕重緩急程度予以安排預算落實保障。
三是強化績效。建立預算編制溝通協調機制,預算編制過程中,注重加強與各預算單位之間的溝通協調,妥善解決預算編制中的相關問題,強化預算績效,對政府投資100萬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均必須完善績效目標編制,方可納入項目支出審核的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