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與財、稅、庫三家核對。與人民銀行國庫、稅務部門核實分預算科目、分稅種、分級次的預算收入數據,確保財、稅、庫三家預算收入數字一致,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地反映各級預算收入預算執行,及時防范國庫資金風險,確保國庫資金安全。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財、稅、庫三家聯席會,針對在繳庫中存在的問題商討解決的辦法。
二是與各預算單位核對。核實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數據、預算科目使用,發現差錯,及時更正;清理財政往來款項,對財政借款到期要求預算單位及時歸還,若不能按時歸還的提出還款計劃;清理非稅收入收繳情況,使執收單位、財政、代理銀行三方收入數據一致,確保非稅收入資金安全并及時解繳入庫。
三是與局內各科室核對。核實全年預算收支指標數和實際執行數,包括預算科目、資金性質、結轉結余資金、專項資金等進行核對,做到預算、國庫、業務科室數據完全一致,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調整、更正。
四是與上級財政部門核對。隨時與上級部門核對一般戶資金、專項資金和上解資金數據,重點突出核實資金性質、用途,專款科目,資金上解額度等,保證不重不漏,為決算編報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