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嚴格發放對象和項目。凡屬2016年“三區”支教教師,且經受援學??己撕细?,均可享受到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購買意外保險費以及明文規定的“三區”支教教師的其他相關費用補助費。
三是嚴格發放流程和標準。支教老師必須先通過受援學校對其遵守工作紀律、參加教學活動等方面的嚴格考核,考核獲合格及以上等次者,由派出學校根據支教教師補助經費發放項目和標準及時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年不低于16000元。截止目前為止,該區已下達財政專項資金36萬元。
三是嚴格監督檢查。為防止資金被騙取、挪用,該區財政聯合審計、教委實行不定期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督查。凡查實有違規行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