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31日(記者安然 朱玲)近日,消費金融迎來了行業內的第二張罰單。央行太原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晉商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將異議處理結果書面答復異議人,未準確報送個人信用信息,被處罰款49萬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22年3月17日。
而去年5月,晉商消費金融因為“個人征信報告出現侮辱性字眼”問題沖上熱搜。據人民網報道,江蘇房女生在查詢個人征信報告時,發現工作單位中被寫明“專業做雞十年”,上傳該條工作信息的正是晉商消費金融公司。
中國網財經記者在黑貓投訴平臺以“晉商消費金融 征信”進行搜索,顯示結果達614條。網友在投訴中表達,晉商消費金融挑選的合作方“跑路”、失信風險頻出,給他們帶來的征信等相應風險,暴露的問題解決之路也頗為曲折。
多次被監管處罰、約談
官網信息顯示,晉商消費金融成立于2016年2月23日,注冊資本5億元,董事長。在其股東序列中,晉商銀行作為大股東持有晉商消費金融40%股權,其他四家股東為奇虎360旗下奇飛翔藝、天津宇信易誠科技、山西華宇集團旗下華宇商業、山西美特好連鎖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在此次罰單中,一并被罰的還有晉商消金的兩位高管。信息披露,時任晉商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運營中心總經理王貝貝、時任晉商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聯絡中心負責人王越分別被處罰款3萬元。
中國網財經記者在黑貓投訴平臺以“晉商消費金融 征信”進行搜索,顯示達614條。網友在投訴中表示,晉商消費金融挑選的合作方“跑路”、失信風險頻出,給他們帶來的征信等相應風險,暴露的問題解決之路也頗為曲折。
網友李先生在黑貓平臺投訴稱,其在2019年通過達飛云貸有一筆貸款,而還款后仍被告知逾期,并上了征信。其聯系晉商消金客服后被告知,需要提供app還款記錄。但是達飛云貸app已經停止運營。于是兩者處于膠著狀態。受此達飛云貸的牽連,網友曾在黑貓投訴對晉商消費金融發起集體訴訟。
此次罰單的具體原因為何?后續整改情況如何?是否有注意到網友投訴的情況?對此如何回應?記者聯系采訪晉商消費金融,截至發稿尚未得到回應。
值得一提的是,這并非晉商消費金融首次因為征信業務違規被處罰。2019年8月,晉商消費金融便曾因未經同意查詢個人信息,包括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在內,合計遭央行征信管理處罰款55萬元。
而在“侮辱性字眼”事件后的2021年5月26日,央行太原中心支行發布公告稱,暫停晉商消費金融征信系統查詢權限,責成其內部整改,切實落實各項監管要求。“要全面梳理內部工作流程,進一步加強內控管理,切實履行征信信息采集報送主體責任。”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在約談晉商消費金融公司及其大股東時要求。
艾媒資咨詢首席分析師張毅表示,企業在這過程中不應該犯這類錯誤,整體來說金融機構應該是有非常嚴謹的流程體系,出現這樣的問題應該說其經營管理的問題,而且顯然沒有得到有效的解決。
被指對合作方審查不嚴
多次被監管處罰及約談,暴露了晉商消費金融的內控不嚴。而中國網財經記者對晉商消金的裁判文書梳理發現,近年來晉商消費金融接連遭遇與合作方產生糾紛,甚至“踩雷”。
根據裁判文書網信息,晉商消費金融曾與易通商聯及山西扶貧促進會簽訂協議,約定晉商消費金融向山西扶貧促進會的會員提供消費金融服務,后者及易通商聯為上述業務客戶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而后面臨多位借款會員貸款逾期情況,山西扶貧促進會與易通商聯拒絕承擔責任。山西扶貧促進會述稱,“晉商消費金融作為專業金融機構,對農戶貸款用途以及是否有能力歸還有審核的義務和責任,在業務開展中被上訴人存在風控不到位,對于項目的確立、貸款人群把握、還款能力的評定都存在嚴重失誤,有故意放松審核的嫌疑。”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扶貧促進會系以公益為目的的社會團體,其不能作為保證人,這就導致本案所涉《個人消費貸款合同》中的擔保條款為無效條款。由于原告放貸時未對被告扶貧促進會的性質盡到足夠的審查注意義務,被告扶貧促進會也未向原告披露其為公益性質的社會團體,雙方對造成保證合同無效均有一定過錯。
在裁判文書網上,記者還看到晉商消費金融發放的個人旅游貸款曾被其合作機構山西易凱國際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凱旅游”)實際負責人王某挪作他用。彼時,山西省太原中級人民法院指出“晉商消費金融存在未嚴格審核客戶借款資金用途”情況。
經法院審理認定,易凱旅游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借款人與晉商消費金融簽訂消費貸款合同,貸款交易模式所涉及的一系列協議屬于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合同及協議應均屬無效。
此外,晉商消費金融還曾踩雷租房分期、醫美分期、汽車相關業務分期等。B端的風險向C端傳導,導致晉商消費金融遭消費者的大量投訴。2021年三季度山西省銀行業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顯示,2021年第三季度,晉商消費金融公司178件,同比減少35.04%,占非銀行金融機構投訴總量的9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