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在昨天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發改委介紹,這次明確了價格合理區間,提出強化區間調控,合理區間內煤、電價格可以有效傳導。今后一段時間,預計煤炭價格會在當前水平上合理回落,有利于進一步穩定燃煤發電市場交易電價。
“三價聯動”破解“煤電頂牛”
從通知內容看,這次更強調“兩個明確”。其一是明確了煤炭價格合理區間,秦皇島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長期交易含稅價格在每噸570元到770元之間較為合理。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周伴學說,以秦皇島港為代表的環渤海港口是重要的煤炭轉運集散地,其價格是煤炭市場價格形成的“風向標”,“對秦皇島港下水煤價格提出合理區間,能夠有效引導市場預期,促進全國范圍內煤炭價格合理形成。”
其二,是明確了合理區間內煤、電價格可以有效傳導。這次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與燃煤發電價格機制相銜接,實現了“區間對區間”。“我們這次明確了合理區間內煤、電價格可以有效傳導,燃煤發電企業可在基準價上下浮動不超過20%范圍內及時合理傳導燃料成本變化。”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說。
備受關注的“煤電頂牛”是否可因此避免?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彭紹宗表示,這次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追本溯源”,提出煤炭價格合理區間,實現了與燃煤發電“基準價+上下浮動不超過20%”電價區間的有效銜接,在合理區間內煤、電價格可以有效傳導。這樣,煤價、上網電價、用戶電價通過市場化方式實現了“三價聯動”,從根本上理順了煤、電價格關系,破解“煤電頂牛”難題。
明確價格合理區間不是重回政府定價
明確煤炭價格合理區間是否意味著政府要對煤炭價格進行直接管理?
“這次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既不是重回政府定價,也不是放任自流。”萬勁松說,當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內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放手讓市場主體自主交易形成價格,政府監管要“到位不越位”,不得進行不當行政干預;一旦價格超出合理區間,立即采取調控監管措施,促進煤炭價格回歸合理區間。
萬勁松解釋,煤炭價格合理區間不是政府定價,實質上是一種預期管理手段,設煤炭價格調控目標,通俗來說,就是“打明牌、劃邊界”。當價格超出合理區間時,政府就會出手,針對具體情況采取法律法規規定的一切必要手段,也包括價格干預等措施,進行調控監管。
此次改革不涉及電價機制調整
彭紹宗回應,今后一段時間,預計煤炭價格會在當前水平上合理回落,有利于進一步穩定燃煤發電市場交易電價。
當前,煤炭生產和市場供應總體平穩,日產量穩定在1200萬噸以上,電廠存煤處于歷史高位。“煤炭價格穩定具備堅實基礎。”彭紹宗表示,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政策的出臺,向行業和市場釋放了國家進一步加強煤炭市場價格調控監管的明確信號,有利于引導上下游盡快形成穩定的市場預期、遏制資本投機炒作,引導煤炭價格在當前水平上合理回落。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改革,不涉及電價機制調整,燃煤發電仍執行“基準價+上下浮動不超過20%”的市場化電價機制。除高耗能企業外,無論煤價如何變化,燃煤發電市場交易電價都不能突破上浮20%的限制,居民、農業電價與當前水平相比也不會有任何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