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2月18日訊 近日,東莞農商銀行發布公告顯示,根據東莞市政府于2022年2月15日印發的文件,為落實廣東省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體制機制改革總體部署,推動東莞農商銀行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打造在廣東省領先、在全國具有影響力的優質農商銀行集團,經廣東省政府同意,東莞農商銀行和廣東普寧農商銀行的管理權從廣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整體移交至東莞市政府,并由東莞市政府委托東莞農商銀行協助管理廣東普寧農商銀行,協助做好廣東普寧農商銀行日常治理和經營管理,指導督促廣東普寧農商銀行不斷完善法人治理機制,推動其持續良好發展。具體委托協助管理事項包括黨組織、團組織、工會組織、干部管理、人事檔案、紀檢監察、審計監督、考核評價等。
根據公告,廣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成立于2005年,根據廣東省政府授權,履行對廣東省農商行(農信社)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職能。廣東普寧農商銀行前身是普寧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于2016年經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改制為廣東普寧農商銀行,主要在廣東省揭陽普寧市從事銀行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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