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2月28日訊 昨日,中國人民銀行濰坊市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濰坊農商銀行因超過期限或未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資料;未按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告假幣收繳相關情況;國庫集中支付業務占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被警告并罰款149萬元。
崔瑞文時任該行坊子支行副行長,代為履行坊子支行行長職權,對該行未按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告假幣收繳相關情況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警告并罰款5萬元;王學鋒時任該行峽山支行副行長,代為履行峽山支行行長職權,對該行未按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告假幣收繳相關情況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警告并罰款5萬元。鄭傳偉時任該行運營管理部總經理,對該行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1.75萬元。王曉濤時任該行濰城支行副行長,代為履行濰城支行行長職權,對該行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4.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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