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0月25日訊 近日,銀保監會官網發布新疆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新銀保監罰決字〔2021〕84號-87號)顯示,烏魯木齊農商行北京路支行因貸后管理未盡職,信貸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被罰30萬元;烏魯木齊農商行百園路支行因未嚴格執行受托支付管理,貸款資金滯留借款人賬戶被罰30萬元。
同時,張冬華因擔任烏魯木齊農商行北京路支行行長期間,對該支行貸后管理未盡職,信貸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的違法違規行為承擔領導責任,被警告并被罰款六萬元;李新忠因擔任烏魯木齊農商行百園路支行行長期間,對該支行未嚴格執行受托支付管理,貸款資金滯留借款人賬戶的違法違規行為承擔領導責任,被警告并被罰款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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